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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六种基本原型有一个隐含的结论:单纯而绝对的权力(僭主制、寡头制、民主制)大抵是恶政,有法统的权力(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应该是混合政体。君主有别于僭主,就在于他必须尊重先于他而存在的各阶级传统地位。贵族制必须注意保存人民权力,共和制必须注意保存贵族权力,才能长治久安;反之则短命速亡。他论证的基础不在于抽象理论,而在于希腊各城邦长期政治实验所积累的历史经验。不久,西塞罗鼓吹,“元老院与罗马人民”的混合政体最为优秀,远远超过过分民主的雅典政制和东方僭政。

此后,“混合政体优越论”占据了西方政治学传统的大半壁江山,马基雅维利、福蒂斯丘、阿克顿勋爵都跻身于这个传统中。他们论证的基础也在于西欧封建“各等级共治”的现实政治经验,根本没有考虑过以下的问题:如果缺乏政治经验的群体把局部历史经验的总结当作半神圣性的教条,试图以逆向思维修改数千年积累形成的历史路径,结果会怎样?从经验和常识判断,这种问题不大可能有唯一和普遍的正确答案。只有在众人走过的地方,道路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