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全人类的事业从殖民地到《常识》(第5/16页)
1700年以后,来到美洲的英国移民逐渐减少,欧洲其他国家的移民开始增多。与此同时,非洲人口输入持续增加,殖民地,尤其是南部地区以种族来界定奴役身份的特点也越发明显。一方面,这使得殖民地朝向一个有着种族分歧的社会发展;另一方面,非洲人口的增长又为这个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提供了基础。17世纪晚期到18世纪早期,殖民地经济、社会、宗教和政治生活都开始围绕着这两个看起来明显矛盾的概念发展:自由和奴役。当然,这两个概念其实毫不矛盾,要完全理解其中一个概念,就必须理解另外一个概念。对于美洲来说,想要取得自由,便要施行奴役,反之亦然。
那么,何谓美国人呢?
1782年,即《巴黎条约》正式承认美利坚合众国的前一年,法国移民约翰·埃克托尔·圣约翰·德·克雷弗克(émigré John Hector St.John de Crèvecoeur)在伦敦出版了一本文集,名为《一个美国农人的信札》(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在书中,克雷弗克提出了一个著名的问题:“那么,何谓美国人,这个新人种呢?”他在答案中描述的美国公众形象要比他自己初到美洲时所见的更积极正面。他认为,美国人是欧洲人,但又与欧洲人不同。“他是一个美国人,”克雷弗克指出,“他把所有古老的偏见和礼节都抛在身后,拥抱新的生活模式,遵从新的政府管理,获得新的社会地位,形成新的见解和习惯。”美国人被视为各民族的混合体,一种“你在其他任何国家都找不到的不同血统的奇妙混合”。克雷弗克自豪地说,他“可以向你指出一个人,他的祖父是英国人,妻子是荷兰人,儿子娶了一个法国女人,而他们现在的四个儿子娶了四个不同民族的妻子”。美国是这样一个地方:
来自世界各国的人融合成为一个新的种族,他们付出的劳动以及他们的后代终有一天会给世界带来巨大的改变。美国人是来自西方的朝圣者,他们充满活力、孜孜不倦,将很早之前始于东方的艺术和科学带到这里……美国人是一个新人种,他遵循新的原则行动,为此他必须吸纳新的思想,形成新的观点。历经了被迫失业、卑屈依赖、贫穷困苦与无用的劳动之后,他开始辛勤从事性质完全不同的工作,并因此得到了充足的物质报酬。这就是美国人。[5]
考虑到美洲直到1700年以后才真正迎来非英国移民的高潮,如果克雷弗克所言非虚,那么我们可以推断,仅仅用了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可能最多四个世代,或者只是普通人一辈子的时间,英属北美这些不稳定的殖民地就不仅融合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还为这个新国家里的白人赢得了一个近似于神话的身份:肩负着实现人类命运的使命的“来自西方的朝圣者”。问题在于,这是如何成为可能的?又或者,问题更应该是:这可能吗?
如今,回顾历史,我们知道美国革命(又称独立战争)让英属北美殖民地在1783年完全脱离了“祖国”。但在18世纪早期,殖民者无从预知这一切,他们没有准备在1776年宣告独立,也没有准备独立打响一场战争。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却又正在为这一切做着准备,因为美洲殖民生活有两个主要特征:改变和战争。
殖民地可以说是转型期的社会,并且处在持续不断的转型中。造成这种不稳定的一部分原因是新移民的不断涌入。与后来克雷弗克热衷于描述的欧洲各国文化交流情况不同,在这个时期,即使是处于前沿地带的白人社会里也没有多少文化融合的机会。从1700年到1776年殖民地发表《独立宣言》的几十年间,超过50万移民涌入了殖民地。这些移民中包括约10万契约佣工、约5万遭到驱逐的罪犯、约20万来自欧洲国家的移民以及约28万非洲移民。罪犯大多来自英格兰和威尔士(约35000千人),也有一部分来自爱尔兰(约17000人)和苏格兰(约2000人)。欧洲移民来自不同的国家:德国(约85000人)、苏格兰(约35000人)和爱尔兰(约108000人)。这些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没有能够轻易地融合在一起。殖民地的人口当然是多元化的,但构成这种多样性的不同群体却倾向于和各自在宗教、文化上的同类聚居,鲜少与其他群体通婚。以奴隶身份来到美洲的非洲移民则没有欧洲移民群体中的这种身份差异,其人口也超过其他所有的移民群体。这样巨大的非洲移民人口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英国皇家非洲公司对非洲黑奴贸易的垄断在1697年被打破,奴隶进口活动迅速增长,使得殖民地的黑人人口从1700年的2万飙升至1763年的35万。这个时期,到达英属殖民地的所有移民里,超过半数的人要么是罪犯,要么是奴隶,并且都是被迫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