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全人类的事业从殖民地到《常识》(第13/16页)

对于英国来说,这时开始对殖民地施加更严格的经济管制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已经不可避免地要尝试去这么做。一方面,法印战争是一场代价高昂的胜利,让英国的国债翻了一番,总得有人来偿还这些债务。另一方面,这场战争让英国无可争议地获得了对大片土地的控制权,而居住在这些土地上的人民并不熟悉英国的政治模式,有些甚至都不会讲英语(地图3)。英国自然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当时的13个殖民地自然也反对任何现状的改变。1760年停火之后,英国就在一定程度上感觉到了这种反对情绪。他们试图取缔殖民地与敌方的黑市交易时,就遭到了反对,当时,波士顿律师詹姆斯·奥蒂斯(James Otis)站出来为之辩护,声称英国无权干预殖民地的黑市交易。

事实上,殖民地但凡察觉到英国对殖民地的事务有所干涉,就会掀起轩然大波。人们熟知的“牧师案”就是一例。当时,有一项提案提出用现金代替传统的烟草去支付英国国教会牧师的薪酬,弗吉尼亚律师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是这项提案的辩护人。亨利在辩护中控诉英国国王已经“从子民的父王沦为暴君,丧失了他对臣民的权力”[15]。这里所说的国王的暴政实际上是指当时弗吉尼亚的《两便士法案》(Two Penny Act)事件。1758年,由于烟草歉收,烟草价格从每磅两便士涨为每磅六便士,为减少影响,弗吉尼亚立法机构希望以每磅两便士的价格用现金支付神职人员的薪酬,遭到国王否决。说到底,一切都是钱的问题。后来发生的殖民地与王室对抗的事件中,虽然不是全部,但大多也都是关于钱的问题。到最后,这改变了一切。

身处现在的人理解过去的事件时会遇到极大的障碍。现代人会很容易将1763年之后殖民地向英国权威发起的一系列挑战按时间顺序排列,并从这些事件中看到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从而指出殖民地决定脱离英国是不可避免的。1764年,英国政府为偿还法国—印第安人战争带来的债务而颁布《糖税法》和《货币法案》,第二年颁布《驻营法》和《印花税法》,1767年开始征收“汤森税”(Townshend Duties),1768年派兵前往波士顿,1770年发生“波士顿惨案”,1773年颁布《茶税法》,1774年制定所谓的《强制法案》,这些都太经常被看成既定路线上的一个个指路牌,其终点正是1774年的第一届大陆会议以及1775年4月19日早晨莱克星顿草地上打响独立战争的第一枪。但是,通往革命的这条路上并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撇开帕特里克·亨利这类人的夸大言辞不提,1763年乔治三世治理下的英国王室的举动普遍说来并不会引起乔纳森·梅休和本杰明·富兰克林这些人的疑虑。

英国对殖民地事务的突然关注自然让殖民者感到担忧。不管在什么历史时期,不管是哪里的政府,在试图提高税收的时候都可能会招致反对。英国政府试图通过《糖税法》增加进口税,通过《货币法案》禁止殖民地生产纸钱以控制信贷,从而加剧了殖民地经济本来就面临的贸易逆差问题,引起美洲殖民者的疾呼反对,也属正常。英国通过1765年的《驻营法》派军驻扎到殖民地,在殖民者看来是一种入侵;但就在五年前,这些军队离开时,那些海港城市的商贩还在为自己丧失了收入来源而惴惴不安。对于英国政府的这些措施,殖民地的反抗大多只有小范围的影响和反响,唯独1765年的《印花税法》例外。为了提高税收,这项税法规定从报纸到法律文件到纸牌的所有文件都要征收印花税。这项法案惹怒了所有人,使得他们联合起来进行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