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帝国告终(第12/14页)

英国看得比荷法两国清楚,多年在印度的经验告诉它,一旦民族主义运动认真严肃地开展之后,帝国唯一的自保自利之道便只有放手,不可再坚持正式的统治权力。1947年,英国在自己的统治地位大为不保之前,便毫不反抗地退出了印度次大陆。锡兰(1972年更名为斯里兰卡)和缅甸两地,也在同样的情况之下获得独立。锡兰是又惊又喜,欣然接受;缅人则略有犹疑。因为缅甸的民族主义分子,虽然是由反法西斯的人民自由联盟(People’s Freedom League)领导,却也曾与日本人合作。他们对英国敌意甚深,刚一独立,便立即拒绝加入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在英属众多前殖民地当中,缅甸是唯一不曾加入的国家。伦敦方面的用意,是想借这个没有任何责任义务约束的组织,至少为大英帝国留住一份回忆;冀望的眼光,甚至投注到同年宣布独立于英联邦之外的爱尔兰共和国。总而言之,英国人能以和平的方式,由世界上最大一片为外人辖治的土地上迅速退出,虽可归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执政的英国工党政府,但这一场善功,却仍非完满成功之举。因为英国固然全身而退,印度当地却付出了血淋淋的代价,它被划分为两个国家:一个是伊斯兰教的巴基斯坦,另一个则是虽无宗派,却以信印度教为主的印度人组成的印度。分治之时,约有数十万民众因宗教对立惨遭杀害,另外则有数以百万的居民离开祖居的家园,被迫迁往当时是另外一个国家的地方。这个惨痛的结果,绝不是印度民族主义人士、伊斯兰运动,或前帝国统治者任何一方的初衷。

所谓一个另立门户的“巴基斯坦”,由印度分离出来,这个想法,到底是如何在1947年演变成最后的事实呢?事实上,连巴基斯坦这个名字,都是迟至1923—1933年才被一群学生叫出来的。这个问题,这个“如果当初……”的疑惑,一直到今天还在纠缠着学者专家及爱做梦的人。我们现在事后可以看出沿宗教信仰划分印度,等于为日后的世界立下了一个极为不祥的先例。对此,需做进一步的阐明。就某一方面来说,当年之过,虽不是任何一方的过错,却也是众人共同的过错。在根据1935年宪法举行的选举中,国大党在各地大获全胜,甚至包括大部分的伊斯兰教地域在内。原本宣称代表少数社群的另一全国性党派穆斯林联盟(Moslem League),表现却极不理想。国大党这个非宗教、非宗派政治势力的崛起,自然令许多仍然没有投票权的伊斯兰教徒胆战心惊(当时多数的印度教徒也没有投票权),深恐印度派势力从此坐大。因为在一个以印度教民众为多数的国家里,国大党的领导人物自然也多是出身于印度教。这场选举下来,国大党非但不曾特别关注穆斯林民众恐惧的心理,也没有配予他们额外的代表名额。选举的结果,反而更加强化了国大党为自己设定的地位:它是全印度唯一的全国性大党,代表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两方共同的子民。也就是这个印象,促使穆斯林联盟那位难缠的强硬领袖真纳与国大党决裂,走上了最终导致两族分离的绝路。不过到1940年为止,真纳始终反对穆斯林独立建国的主张。

到了最后,却是一场世界大战将印度一分为二。就某方面来说,这场大战是英国君临印度的最后一场大胜利,同时,却也是它精疲力竭吐出的最后一口气息。这是英国在印度最后一次动员了全印度的人员及经济力量共赴一场为不列颠效命的战争。这场大战的规模,更胜1914—1918年的战争。然而,这一回战争行动却违背了人民大众的意愿。这一回,人民已经在一个全国性的解放运动下联合起来;这一回,作战的对象也与上次大战不同,是随时会袭来的日军。最后的战果固然辉煌,付出的代价却过于惨重。国大党的反战立场,不但迫使其领导人物退出政治舞台,1942年后,甚至被下到狱里。战时经济造成的压力,也使穆斯林中原本支持英国统治的重要成员心存嫌隙,转投穆斯林联盟的军营,其中尤以当今巴基斯坦旁遮普(Punjab)的成员最显著。穆斯林联盟的势力迅即跃升,成为一大群众力量。与此同时,德里的殖民政府唯恐国大党的声势对战事不利,开始故意并有计划地利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敌对心理制造事端,以图瓦解民族主义运动的力量。在此,英国人的确难逃“裂而治之”的阴谋了。为求胜利,英方殖民当局不择手段,不但毁了自己,也抹杀了自己在道德上的正当意图:那就是在印度次大陆这片土地上,建立一个单一的国家,众多社群和平共存,同治于一个单一公正的政府和法律之下。可是机会一去不回,等到大战结束,族群自治的政治引擎已经发动,永远无法回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