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戒石鉴镜(第17/18页)

梁漱溟对这种安排出来的军法审判很不满意,“审理中只有法官与被告之间的一问一答,问答完了即算审理完了。在被告回答法官的提问时,他们在公堂上做了一番演说,说‘闻一多是卖国贼’,说他在李公朴追悼会‘骂了军人’,他们二人出于一时‘气愤’,故刺杀之,此事与他人无关,云云。闻案就这样审理了一番,草草了事。结束时也未说明是否审理完毕。李公朴一案,则因为凶手根本不曾‘捉拿归案’,更是不了了之。”(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等这场“审判秀”结束,中央社当天便发出电讯,表可以结案之意。但是,民盟方面坚持将凶手“移京公开审判,由各方参加”,反对“草率在云南解决”。梁漱溟、周新民等更认为,出现在审判席上的不过是假凶手。

梁漱溟还在“观审”后致函顾祝同,说明民盟调查团在旁听后认为疑窦颇多,请不要急于定案,并索取一份审讯记录的抄件,但顾祝同始终不曾出示抄件。

19日,顾祝同再次宴请民盟调查团。饭罢谈话,梁漱溟问:15日“公审”一天,好像是已经审完,可是为何又不宣判?如果不算审完,是不是将再审?顾迟迟答不上来,末后低声说:“我也还做不得主。”(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梁漱溟等人只得于8月22日返回南京。

8月25日,梁漱溟等在上海举办了新闻发布会,报告李、闻惨案调查经过与结果,用“吞吞吐吐”四字说明当局态度。民盟认为案件未了,坚决主张把凶手移至南京审判,但当局对此无动于衷。同一日,顾祝同也在昆明金碧别墅招待记者,称霍揆彰之云南警备司令职已被革除。

在舆论的质疑中,李、闻案第二次审判也于8月25日在翠湖云南省警备司令部举行,判决汤、李二人死刑。随后顾祝同签署陆军总司令部法审布字第元号布告,宣判汤、李在昆明枪决。本来汤、李二人要按原计划用两名替身在行刑前换下,但是顾祝同不想再弄巧成拙。第二天早晨,汤、李二人被灌醉,拉至东站外执行枪决。汤、李二人知已受骗,但为时已晚。行刑人员把他们枪决后随即掩埋。

而王子民等参与暗杀的其他十几名特务则被送到大理,名为关押,实则保护,并进行特务训练。1947年春,蔡云祈等人被“押解”到南京警备司令部,但很快即获得释放。(《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重要凶手落网记》)

这次审判后,中央社立刻发出《顾祝同在昆发表闻案审判经过》《陆军总部昨发表闻一多案判决书》的专电。

崩溃

一个多月来,蒋介石一直在为闻一多案大伤脑筋,在日记里数次写下为处理该案“甚费心力”,待到最后的处理方案确定,蒋介石在日记里写道:“如此将闻案解决告一段落,再观舆论之变化也。”

舆论就闻一多案对政府的质疑并没有随着两次“公审”而止息。8月29日,上海《文汇报》发表社论《闻案感言》,认为此案并未了结。30日,民盟政协代表为李、闻案宣判事致函政府代表,称民盟对审判结果不能完全接受。9月28日,民盟政协代表再次致函政府代表和蒋介石,要求对闻案逃犯限期缉获,到南京公审。(《闻一多年谱长编》)

这些,都没能得到南京国民政府的回应,闻一多案就这样在司法缺席与暗箱操作中不了了之。此时的蒋介石,已经专心致志地投入到国共内战去了。虽然司徒雷登曾经在闻一多案审判前就告诫过蒋介石:“这次暗杀针对了中国最有教养的一群人”,国民政府“已在知识分子和大众中逐渐失去号召力”,但是从蒋介石随后的表现来看,他并没有对司徒雷登的这句告诫特加留意。

彻底丧失自由知识分子支持和民心的后果是国民党政权的加速崩溃。台湾学者朱文长教授曾撰文指出:“在国共两党的政治斗争史上,闻一多之死是一个里程碑。由于闻一多过去的背景,他的死对国民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其重要性不下于金圆券的发行与失败。”发表这篇文章的刊物主编,恰是当年西南联大的学生,他在按语中写道:“闻一多之死,其影响绝不在平津等重要城镇的沦陷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