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戒石鉴镜(第16/18页)

8月初,蒋介石在庐山再次召见霍揆彰,将之又一次“痛骂”,并决定拉两个小特务“挺胸做烈士”。霍回昆明后,即以升职和奖励五百万元,并保证生命安全为条件,鼓励手下参与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特务出来“自首”。汤世良、李明山两名特务被“特别开导,晓之利害,动之以感情”,在无法推脱的情况下愿意“自首”。两人编造了一套假口供,并改名为汤时亮、李文山,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稽查处处长王子明还抓了两个从四川流落到昆明的人,用麻醉药麻醉后,关在西站营房,准备在刑场上替换汤、李。(《闻一多年谱长编》《唐纵日记》)

调查团

唐纵、顾祝同等国民党大员一拨拨地到昆明调查,但真相仍是不明,司法仍是缺席,这让密切关注闻一多案的民盟方面非常不安,不断催促南京国民政府同意民盟的“调查团”成行,但是一直“拖到8月初,只同意由民盟自己派人去调查,政府给予交通的便利和调查时的便利,并由国民党中央党部派一名秘书‘协调工作’。”(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8月3日,民盟派出的梁漱溟、与民盟副秘书长周新民会同国民党中央党部派出的秘书张寿贤由南京先飞重庆,因换乘飞机延误,6日才到昆明,开始工作。

对于蒋介石加派顾祝同到昆明调查,梁漱溟认为这是别有用意,“国民党为了做出‘重视’此案的姿态,也为对我们的调查进行阻挠,此时也派了一批军警宪大员飞去昆明‘查办’。”(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梁漱溟、周新民到昆明后,立即约见顾祝同等,但后者故意拖延,屡次推脱,改动会见日期,到了8月9日,梁漱溟、周新民才见到顾祝同等人。“我们见他们主要是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要求将此案移南京组织特别法庭审理。这个要求我们在南京时即向国民党提过,现在重提自然也是无结果的,但这是一原则问题,我们不能不表明。”(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8月13日,顾祝同和卢汉出面宴请民盟调查团,冷欣和张镇等作陪。顾祝同对梁漱溟说,暗杀李的凶犯未捉获,闻案的凶犯已捕到,后日即可开庭审判。当晚,梁漱溟等收到省法院通知,说15日“公审”,邀他们去“观审”。“我们当即回信说不同意这种‘公审’,但既经邀请,我为借此机会作调查,准备参加,并提出增加民盟云南支部负责人之一的冯素陶一人参加‘观审’。”(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顾祝同通知梁漱溟的乃是军法审判,依照当局制定的军法审判规则,受讯人不得委托律师出庭辩护并禁止旁听,这自然有利于顾祝同等人把事先的“安排”在法庭上全盘表演出来,但对梁漱溟等人而言,这根本算不上“法庭”。

约见政府人员没有多少收获,梁漱溟等人在民间的调查也多受阻扰。梁漱溟等人在昆明住在商务酒店,许多“客人”也前前后后住了进来,把民盟调查团的一举一动都记录下来。有一天梁漱溟在酒店餐厅吃早点,偶然遇见作家孙伏园的兄弟孙福熙,两人就寒暄了几句,在他们二人谈话后,特务立刻将孙找去盘问。

事事都被掣肘的梁漱溟只能感叹:“像这样的处境,我们的调查工作是很困难的。”“但是我们通过种种途径,通过美国领事馆,搜集到许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足以说明这是国民党特务谋杀了李、闻两位。”(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审判秀

8月15日,国民党陆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云南省保安司令部,驻昆明宪兵十三团合组军事会议审判法庭,对刺杀李公朴与闻一多的特务汤时亮、李文山进行“公审”。这次审判只有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各大学教授、省县参议员、市商会理事长代表等二十多人参加,记者只允许中央社两人采访。梁漱溟要求闻立鹤出庭辨认凶手,被陆军参谋次长冷欣以“伤势未好”为由拒绝。(《闻一多年谱长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