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第17/20页)
【原文】“惟后非贤不乂,惟贤非后不食。其尔克绍乃辟于先王,永绥民。”说拜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之休命。”
【直解】乂,是治。食,是食其禄。绍,是继。乃辟,解做汝君,是高宗自称。绥,是安。对,是承当。扬,是播告。高宗命傅说说道:“君臣相遇,自古为难。圣主必待贤臣以弘功业,使非辅君作圣之贤,则宁虚其位而已,岂肯与之共治乎?是君遇臣之难也。贤人亦俟明主以显其德。使非从谏克圣之君,则宁终于隐而已,岂肯苟食其禄乎?是臣遇君之难也。今我得汝于梦赉,而汝亦应我之旁求,君臣相遇,可谓千载一时,而与先王之遇阿衡无异矣。汝必感此非常之会,期立不世之功,朝夕训志,左右交修,能辅我以继先王之圣德,于以永安天下之民,使亦无一夫之不获焉。则尧舜其君民者,真不愧于阿衡之美,而于遭逢之盛,始无负矣。”傅说一闻高宗之言,感激自奋,遂拜手稽首,以复于高宗说道:“辅君法祖以安民,美哉天子之命乎!此说之志,而亦说之分也。敢以此美命承之于己,自信吾力之能副,虽自任而不以为嫌;又以此美命扬之于众,自谅吾言之能践,虽示人而不以为愧。”说之复高宗者如此。夫观高宗之命,可见其锐然以成汤自期矣;观傅说之言,可见其毅然以伊尹自任矣。君臣一心如此,此商道之所以中兴,而克绍夫前人之烈也欤。
高宗肜日
祭之次日又祭,叫做肜。商高宗尝行肜祭于祢庙,其日有雊雉之异。贤臣祖己,因进戒高宗,欲其修德弭灾。史臣录其语为书,即以高宗肜日名篇。
【原文】高宗肜日,越有雊雉。
【直解】越字是发语辞。雊,是鸣。雉,是野鸡。史臣记高宗肜祭祢庙之日,忽有雉鸡飞来,鸣于鼎耳之上。夫雉本野鸟,而鸣于庙中,殆天以是警高宗黩祀之失也。
【原文】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直解】祖己是当时贤臣。格,是正。祖己感雊雉之异,将进戒于高宗,先自家商量说:“凡天降灾祥,必应于事,而人事得失,皆本于心。今王黩祭于祢庙,其事固为失矣,而推原其故,实自媚神求福之一念启之。我今进戒,必先格王之非心,而后正其所失之事。庶几,王心易悟,而吾言易入也。”祖己之言如此,可谓得进谏之道矣。
【原文】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
【直解】典字,解做主字。义,是行事合宜。年,是寿数。永,是长。祖己欲先格王心,乃训戒于高宗,说道:“天之监视下民,其祸福予夺,惟主于所行之义与不义。如其义,则天降之年,必然长永;如其不义,则天降之年,必然不永。故人之不获永年者,非天无故夭折其民,乃民之所行不义,而中道自绝其命耳。夫寿夭之数,皆由自致如此。然则祈天永命之道,亦惟务民之义而已,何必
渎鬼神为哉!”盖人主富贵已极,其所欲者寿耳。高宗祷祠之举,未必不以祈年请命为先。故祖己言此,以破其媚神徼福之心,诚格心之第一义也。
【原文】“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
【直解】若德,是顺理。听罪,是服罪。孚字,解做信字。孚命,是以妖孽为信验而告戒之。台字,解做我字。祖己说:“斯民之中,有等不顺乎理,而肆意妄为,又不服其罪,而饰非拒谏,及天既以妖孽为信验而告戒之,欲使恐惧修省,以改正其德,于此而知所警焉。天犹未遂绝之也。乃复悍然不顾,以为妖孽之生,特出于偶然耳,其将奈我何。如此,则终陷于不义之归,而天必诛谴之。所谓民之不义而自绝者如此。然则人君于天戒之临,可不深自儆省,而自恕以为不必畏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