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西汉郡国官的秩级相对下降(第8/14页)

西汉列郡之中,三辅郡高出一头,秩在中二千石。这因为京畿是个特殊地区(28)。《续汉书·百官志四》:“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又《汉书》卷七六《王尊传》如淳注:“三辅皆秩中二千石,号为卿也。”京兆尹、左冯翊来自左右内史。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右内史改京兆尹,左内史改左冯翊,又令主爵中尉改右扶风。《秩律》中内史是二千石,汉景帝时出现了“中二千石”概念,三辅长官应在这时候,跟着列卿一块儿变成中二千石了。

京畿的特殊地位,反而强化了“中央同类官职高于地方官”的政治意图。正如严耕望先生所云:“大抵畿辅长官,兼有地方行政长官与朝官两重身份,故得参议朝政;而《张敞传》且称之为‘诸卿’也。《王尊传》,尊为京兆尹,‘御史大夫中奏尊暴虐不改,不宜备位九卿,尊坐免。’则直称为九卿矣。”(29)三辅长官是被视为中央官的,地位与诸卿相仿,甚至就被说成“九卿”。例如汉武帝时郑当时做了右内史,此官是京兆尹的前身,史书就说他“至九卿,为右内史”(30)。三辅称九卿的例子还有一些,学者已有很多讨论,不备举。

元、成之间王朝一度设“大郡”、“万骑”,此后又取消了。那么三辅郡的秩级,是否也发生变化了呢?下面的记载中略有矛盾。请看:

1.中二千石(月百八十斛):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执金吾(注云比二千石),太子太傅,河南尹,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通典》卷三六《职官十八·后汉官秩差次》)

2.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续汉书·百官志四》)

3.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丞一人。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续汉书·百官志五》)

4.建武元年,复设诸侯王金玺綟绶,公、侯金印紫绶。九卿、执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续汉书·舆服志下》注引《东观书》)

5.自太子太傅至右扶风,皆秩二千石,丞六百石。(《汉书·百官公卿表》)

先看第1条。杜佑编定的《后汉官秩差次》认为,东汉河南尹及三辅,仍是中二千石。然而看第2条《续汉志》,疑惑就发生了。因为《续汉志》言之凿凿,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三郡只因“陵庙所在”才保住了“三辅”旧名,但东汉朝廷还是“减其秩”了。既然减了秩,则非中二千石。

再看第3条的“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杨鸿年先生讨论郡守秩级时引用了这条材料,但未加辨析而迳用之(31)。然据钱大昕意见,原文应是“凡州所监曰部。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32)。那么东汉河南尹也只是二千石了,跟三辅一块减秩了。但这与第4条《东观书》不合,这一条明记河南尹为中二千石,却没提三辅,想来其时三辅刚被减秩。那么第3条《续汉志·百官志五》中,还有个钱大昕没看出来的错讹:“二千石”前面丢了一个“中”字,正确的记述应是“置尹一人,中二千石”。

第5条《汉表》的材料最麻烦,它说从太子太傅到右扶风,都是二千石。而西汉三辅是中二千石,直到东汉初才发生了变化,所以《汉表》所叙,不大像是西汉中后期的制度。那么是东汉初的制度吗?那么看也有问题,因为太子太傅在东汉是中二千石,而非二千石,见《续汉书·百官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