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从爵—秩体制到官品体制:官本位与一元化(第2/12页)
“品秩五要素”即权责、资格、薪俸、特权和礼遇。“爵”上没有配置“权责”要素,历代大抵如斯;但“爵”上是否配置了“资格”要素,历代就不相同了。汉代的二十等爵上没有配置“资格”要素,不能凭爵级起家,这样一点,就既与周爵不同,也跟南北朝隋唐不同。南北朝隋唐时各级爵位的起家资格,有明确规定。与前后时代相比,汉爵不能凭之起家居官、进而占有政治权势,这就显示了此期品位结构的特殊性。军爵用于军中褒功,列侯与关内侯爵也用来褒赏官僚功绩,但官僚的例行赐爵,却引人注目地采用了“赐满”的形式。而这就意味着,二十等爵在更大程度上被用作身份尺度,官员达到某秩级以上就被认为属于某个身份层次。配置于二十等爵上的经济待遇、特权和礼遇,其优厚程度明显高于后世。再从“等级关联”方面看,爵与秩之间的“比视”比较杂乱,也说明二者还没有精巧地整合在一起。
总之,汉代的爵级与秩级间显示了某种“疏离”;这种“疏离”与周王朝“爵—食体制”的历史影响相关。汉“秩”源于周“食”,而周代的“食”居周爵之下,是卑微胥吏的酬报定等方式。秦汉“以吏治天下”造成了“秩”的伸展和扩张,但爵级和秩级间的紧密整合与对应,却是需要一段时间来调适的。“爵”与“秩”疏离,意味着帝国等级制中身份制因素和官僚制因素,是以一种特殊的样式两存并立的。
进而与魏晋以下相比,汉王朝各种品位安排间的关系,也显杂乱松散,很有点儿“各行其是”的意思,尤其在汉朝前期。比如“宦皇帝者”职类,其赏赐、晋升和管理自成一系;比如“将军”、“校尉”等军职已有了一定的品位意义,但还没演化为军阶,并与秩级形成级级对应的关系;比如秩级只到中二千石为止,中二千石之上另用“上公”、“公”来区分地位;上公、公、上卿、卿、大夫、士既是礼制等级概念,同时又以职位和秩级定公、卿,二法并不完全相互吻合。汉朝的禄秩中有“比秩”,“比秩”的区分职类功能,也可以看成那种松散性的表现。“比秩”表明:文学之职、军吏和“宦皇帝者”最初无俸无秩,其等级管理各是各,与吏员不同;在有了“比秩”之后,这些职类也属“另类”。秦汉品位结构相对松散,是因为刚刚经历了社会政治结构的剧变。剧变中新兴阶层、新兴人群、新兴官职、新兴名号大批崛起,相当一段时间里,新旧阶层、新旧群体、新旧官职、新旧名号之间,呈现出了位置不定、参互错杂的情况。
“吏”是一个新兴群体,来自周代的府史胥徒层次。由于他们富有专业性、又容易驾驭,所以得到了统治者青睐,带着他们的身份标志“禄秩”,在战国逐渐崛起。但府史胥徒本是个无爵的卑微阶层,被压在有爵的贵族的大山下面,“爵”是传统的高贵身份标志。在传统观念之中,若以“爵”为吏,等于是让贵族去当厮役。汉代“爵、秩疏离”,爵级上不配置资格要素,不实行依爵起家的制度,就是很好理解的了。
文学之士盛于战国而衰于秦。在统治者一意寻求富国强兵时,“文学”一度被认为可有可无,是外在于富国强兵的东西。当然统治者也有爱好文学、奖崇学术的,也需要博古知书的顾问。齐有稷下学宫,学人在其中可得到“比大夫”的待遇。士人还可以去做大夫、郎官,或做大臣的舍人、门客,但它们既非吏职,也不是专门的文学之位。秦朝的博士和博士弟子体制,专门化程度高了一些。汉朝的博士、掌故、文学、诸生,已是专门的文学之职了。然而王朝又以侍从之位安排士人。总之,士人之被帝国接纳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帝国体制中文学之官的职类、等级和资格安排,当然也是需要若干时间,才能严密、精致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