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品位结构的研究框架(第12/16页)
帝制中国的品位结构,实际包含着三个层面,即“君—臣”层面,“官—官”层面,“官—民”层面。假如只从技术角度考察官阶,那么埋头于“官—官”层面就足够了。然而官贵们并非虚悬空中,他们的实际地位,是相对于君主和民众而被确定的。帝国的品位体制,事实上也是参照“三层面”而规划的;品位样式、级差设定等很多细节,都事涉君臣关系、官民关系。若希望理解传统等级制的整体意义,全面考察其政治、社会与文化功能,就不能不把视野拓展到那权力金字塔的另外两个层面之上。
下面对上述“三层面”依次阐述。先看“君—臣”层面。帝王与官贵的身份截然不同,但也不是没有制度联系的。其间的等级关系,多方体现在爵制、礼制等等安排之上。
举几个例子。对周天子之位,古有“天子亦爵”之说(28),天子是高于诸侯的一级“爵”。《周礼》,王畿方千里,公国方五百里,侯国方四百里,伯国方三百里,子国方二百里,男国方百里,这个等级数列,不就是周天子实际权势的一个折射吗?不但天子是“君”,诸侯也是“君”,甚至卿大夫在自己的领地上也是“君”。先秦礼制,往往以十二、九、七、五、三为差,或以八、六、四、二为差。那便以一种“数字化”方式,显示了君臣间的等级距离。
又,周代祭祀之礼是一种等级祭祀制度,祭祀冕服的等级安排具有一种“如王之服”的结构特征,即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地位高者可祭祀的种类多,相应可穿着的祭服种类多,地位低者可祭祀的种类少,相应可穿着的祭服种类少,但他们有共同的祭祀和祭服(29)。《周礼》“五辂”的运用也遵循类似原则。而至魏晋,舆服运用原则就被另行表述为“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与“如王之服”的原则大不相同了。两晋南北朝时,皇帝的通天冠五梁,官僚的进贤冠三梁、二梁、一梁;而在唐宋,皇帝通天冠变成了二十四梁,官僚进贤冠则变为七梁到一梁。若说那梁数变化是“君尊臣卑”在礼制上的反应,应能成立吧。周朝卿大夫以上都能服冕,然经漫长发展到了明朝,冕服变成皇帝和皇族的禁脔,官僚不能问津。明清时的宗室皇族封爵,变成了单独的爵列,与文武官僚的封爵一分为二了。这都是君臣关系变化在品位安排上的反应。这类例子都告诉我们,君臣关系的变化,确实影响到了品位的结构与形式。
顺便说,皇帝之上还有天地与诸神。《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下”要事“上”,但“上”也要事“神”。由人类社会进入宇宙又能看到,人间秩序是被镶嵌于一个更大的天地秩序之中的。天地人等级虽然属宗教虚拟,但也关乎中国皇帝的合法性;而且天地神灵的等级,也是借助名号、礼数而精心安排的,就是说与王朝位阶相关。看一看唐制吧:“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星辰视昆弟”,“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山川视伯子男。”若尊君的需要抬头,天地人神的位阶关系就可能被调整。武德二年(619年)唐高祖祭祀华岳,还肯“北面再拜”;但后来皇帝就不肯拜五岳了。武后证圣元年(695年)有司议云:“谨按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天子无拜诸侯之礼,臣愚以为失尊卑之序。其日月以上,请依旧仪;五岳以下,署而不拜。”皇帝随即“制可之”。(30)唐朝祭祀的天帝,除“昊天上帝”外还有五方帝、五人帝。起初五方帝也是称“天”的,与“昊天上帝”合称“六天”。但武则天下令,五方帝不得称“天”而改称“帝”,降了一格;唐德宗又下令,祭祀五人帝的祝文中皇帝不再称“臣”,因为“统天御极,则朕位攸同”,皇帝与五方帝是平起平坐的(31)。那么王朝的位阶礼数还事涉诸神,具有调整天地神灵与皇帝关系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