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25/37页)

一个无助的人,黑漆漆一片等在一条不知名的路边:肯定邓尼·福茨也曾是这感觉,因为我狠心待他的方式,恰似海伦之于波布。

邓尼从沃韦的诊所寄给过我两张便条。第一张简直无法辨认:“写字很困难,因为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手。神父弗拉纳根——知名的神父弗拉纳根之通宵黑鬼娘娘洁食咖啡馆店主——给了我账单,已将我扫地出门。谢谢你,愿上帝保佑。不然我会感到非常的孤独。”六个星期后,我收到一张笔迹稳健的卡片:“请给我电话,沃韦,46 27 14.”

我是在皇家庞特酒店的酒吧拨打这个电话的;我记得,在等待邓尼的声音之际,我看着亚瑟·凯斯特勒有条不紊地虐待一个与他同桌的女子——有人说是他的女友;她只是哭,却并不护卫自己,而是任凭他辱骂。看着一个男人哭泣或一个女人被虐待真让人受不了,可是却没人干涉一下,酒吧招待和服务员都装着没看见。

这时,邓尼的声音从阿尔卑斯山的高度降落下来——他听上去肺里面充满了恢宏的空气;他说那过程很难熬,但他现在已准备好离开诊所,问我能否周二去罗马与他会面,鲁斯波利王子(“坚果”)借给了他一套寓所。我非常怯懦——既是浅表意义的,也是最严格意义的;对待他人,我从来不敢以全然直白的方式表露出自己对他人的真情实感,当我本意是不时,我却会说是。我告诉邓尼我会到罗马见他,因为,我难道能说我永远不想再见到他,说他吓着我了吗?不是因为毒品和混乱的生活,而是他头顶上笼罩的葬礼般的颓废与失败的气息:那种失败的阴影似乎有些威胁到我自己伸手可及的成功。

于是我去了意大利,但去的是威尼斯,而不是罗马,并一直待到初冬,一天晚上我独自在哈里酒吧,才听说邓尼在我原定跟他碰面的几天之后,在罗马死去了。米米告诉我的。米米是一个埃及肥仔,比埃及国王法鲁克还肥,一个穿梭于开罗与巴黎的毒品贩子;邓尼一心扑在米米身上,或者说至少扑在米米提供的毒品上,不过我几乎不认识他,因此被他吓了一跳:他看到我在哈里酒吧里,便一摇一摆地走了过来,拿他口水滴答的树莓色的嘴唇在我脸上亲吻了一下,说道:“我不得不笑。每次想到邓尼,我都要笑。他也该会笑的。那样子死法!这只可能发生在邓尼身上。”米米挑了一下他拔过的眉毛。“啊。你不知道?治疗导致的。要是他继续嗑药,他会再活二十年。但是治疗害死了他。他正坐在马桶上拉屎,突然心脏就熄火啦。”听米米说,邓尼葬在离罗马不远的新教徒公墓——但第二年春天我去那里搜寻他的墓地时,却没能找到。

多年来,我都对威尼斯偏爱有加,我曾在那里度过春夏秋冬,最喜欢的却是秋季和冬季,那时节的城市广场上海雾飘荡,云遮雾罩的运河里则颤动着刚朵拉平底船清脆的铃声。我在欧洲的第一个冬天全是在那里度过的,就住在运河大厦顶层一套没有暖气的小寓所里。我从没领教过如此的寒冷;好些时候,外科医生就是切掉我的胳膊腿,我也不会有丝毫的疼痛。尽管如此,我却并没有不快乐,因为我深信自己正在创作中的作品——《百万未眠》是一篇杰作。而今,我明白了那算个什么——一份用维吉·鲍姆烹饪方法调制的超现实主义狗食。虽然提起它脸红,但仅为记录故,这篇文章写的是大约十来个美国人(一对正闹离婚的夫妇,一位与一名年轻富有英俊的窥淫癖男在一间汽车宾馆房间里的十四岁女孩,一个手淫的海军将军,等等),其生活联系的唯一情景是同在看电视,看深夜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