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24/37页)

“我不是妓男。”尽管我也不知道何必要抗议:我现在是妓男,过去也一直是。

他嘲讽地哼了一声;跟所有脆弱的人一样,他也是个冷心肠。“怎么样?”他说,一面抖落雪茄上的烟灰。“翻过身,把腮帮子张开。”

“对不起,但我不受。攻,可以。受,不行。”

“哦……”他说,拖长的声音如红薯饼那么浆糊,“我不是想要干你,老伙计。我只是想把雪茄灭掉。”

乖乖,我得赶紧逃离这地方!——我抓起我的衣服钻进盥洗间,闩上门。穿衣服的时候,我能听见华莱士先生自言自语在打趣。“老伙计?”他说,“你不会认为我真要这样做吧,老伙计?我不明白。再没人有一点幽默感了。”但当我从盥洗间出来时,他已开始轻声打鼾了,与比尔震耳的鼾声形成轻柔的伴奏。雪茄仍在他指间燃着:很可能某一天身边没人救他时,华莱士先生会如此走掉的。

此刻在基青会,我隔壁小单间睡着一个六十岁的盲人。他是位按摩师,楼下的健身房聘他已有几个月时间了。他名叫波布,是个大肚囊的伙计,身上总是一股婴儿油和斯隆止痛搽剂的味道。一次,我向他说起自己曾做过按摩师,他说想看看我是怎样一个按摩师,于是我们互相切磋技艺。他粗大而敏感的盲人双手一面给我揉按,一面谈起一些他个人的事情。他说自己一直到五十岁都单身一人,然后跟圣地亚哥一个做服务员的女子结了婚。“海伦。她把自己描绘成一个非常漂亮的金发尤物,三十一岁,离过婚,但我猜她不可能有多了不得,不然她何以会嫁给我呢?不过,她身材蛮不错的。我用这双手,可以让她沸腾起来。唔,我们买了一辆福特皮卡和一辆小铝房车,迁居大教堂市——那里地处加利福尼亚沙漠,挨着棕榈泉市。我猜自己可以在棕榈泉某个俱乐部找份工作,并且也确实找到了。从十一月到六月,那地方都相当不错,世界上最好的气候,日暖夜凉,但上帝呀:在夏季,气温可能高达一百二三十华氏度,而且不是你想象的干热,自从他们在那地方建起百万计的游泳池以后就不是那样的了:那些游泳池使得沙漠空气非常潮湿,而一百二十华氏度的潮湿空气并不适合白种男人。或者女人。

“海伦实在遭罪,但也无计可施——我冬季挣得的钱永远不足以让我们夏季逃离那地方。我们在那个铝皮的小房车里被活生生煎烤。就那样坐着,海伦盯着电视看,对我心生怨恨。或许她一直都恨我;或是我们的生活;或是她的生活。然而因为她话不多,所以我们从来很少吵嘴,直至去年四月,我一直都不明白她心里如何想法。那当时,我不得不辞掉工作,住进医院做手术。腿部静脉曲张。我没这份钱,可这事关生死。医生说不然我随时都可能血栓发作。手术后三天,海伦才来看我。她没问我一声怎么样,没有亲我,也没任何其他表示。她说的是:‘我什么也不想要,波布。楼下我留了一个箱子,里面装的你的衣服。我唯一要带走的就那辆皮卡和房车。’我问她在说些啥,她说:‘对不起,波布。但我得走了。’我吓坏了;我哭了——我哀求她,我说:‘海伦,求求你,女人,我是个瞎子,如今又瘸了,而且六十岁了——你不能这样抛下我,没一个家,没个去处。’知道她咋说吗?‘如果你没去处,去把天然气打开吧。’这就是她对我说的最后的话。我出院的时候,身上仅有十四美元七十八美分,但我想尽最大可能让自己离这地方远远的,于是我打定主意去纽约,搭顺路车。海伦,无论她在何处,我都希望她过得更幸福。我对她心里没什么怨意,尽管我觉得她对我实在太狠心了点儿。那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一个老瞎子,半瘸着腿,搭顺路车,横跨整个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