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九 · 滦 阳 续 录 一(第17/23页)
舅氏张公梦征亦字尚文,讳景说。言:沧州吴家庄东一小庵,岁久无僧,恒为往来憩息也。有月作人,每于庵前遇一人招之坐谈,颇相投契。渐与赴市沽饮,情益款洽。偶询其乡贯居址,其人愧谢曰:“与君交厚,不敢欺,实此庵中老狐也。”月作人亦不怖畏,来往如初。一日复遇,挈鸟铳相授曰:“余狎一妇,余弟亦私与狎,是盗嫂也。禁之不止,殴之则余力不敌,愤不可忍,将今夜伺之于路岐,与决生死。闻君善用铳,俟交斗时,乞发以击彼,感且不朽。月明如昼,君望之易辨也。”月作人诺之,即所指处伏草间。既而私念曰:“其弟无礼,诚当死,然究所媚之外妇,彼自有夫,非嫂也。骨肉之间,宜善处置,必致之死,不太忍乎?彼兄弟犹如此,吾时与往来,倘有睚眦,虑且及我矣。”因乘其纠结不解,发一铳而两杀之。《棠棣》之诗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家庭交构,未有不归于两伤者。舅氏恒举此事为子侄戒,盖是人负两狐归,尝目睹也。
注释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比喻内部虽有分歧,但是能团结起来对付外来的侵略。
译文
我舅舅张梦征字尚文,名景说。说:沧州吴家庄有座小庙,许多年没有和尚住了,常常成为往来行人休息的场所。有个打短工的,经常在庙外面遇到一个人招呼他坐下来聊聊,两人很投缘。渐渐地两人一起到街上买酒喝,关系也更加融洽。短工偶然问起对方的家乡住处,这个人却歉疚地说:“我与你交情很好,所以不敢骗你,其实我是庙里的老狐狸。”短工也不害怕,还是像以前一样和狐狸往来。有一天他们又相见了,老狐狸带了一支鸟枪交给短工说:“我与一个女人相好很长时间了,我弟弟也偷偷和她相好,这是抢嫂子啊。我禁止他不听,想打却打不过他,我咽不下这口气,决定今晚在岔路口等他,决一生死。听说你枪法很好,等我们决斗时,请你开枪打我弟弟,我会永世感谢你的。今晚月亮很亮,你很容易分辨我和弟弟。”短工答应了,就到狐狸指定的地方埋伏在草丛里。准备好了之后他又暗想:“弟弟不讲礼法实在该死,但是他喜欢的那个女人,到底还是有丈夫的,并不是嫂子。骨肉之亲,这种事应该好好处理,非得置于死地,不是太残忍了么?他们兄弟之间尚且这样,我经常和他来往,如果有些小的过节,肯定又该报复我了。”于是他趁他兄弟俩扭打在一起时,开了一枪把两只狐狸都打死了。《诗经·棠棣》中说:“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家庭内部闹纠纷,没有不两败俱伤的。舅舅时常以此事为例教育后代,因为那个短工背着两只狐狸回来时,他曾亲眼看到过。
司庖杨媪言:其乡某甲将死,嘱其妇曰:“我生无馀赀,身后汝母子必冻饿。四世单传,存此幼子。今与汝约:不拘何人,能为我抚孤则嫁之,亦不限服制月日,食尽则行。”嘱讫,闭目不更言,惟呻吟待尽。越半日,乃绝。有某乙闻其有色,遣媒妁请如约。妇虽许婚,以尚足自活,不忍行。数月后,不能举火,乃成礼。合卺之夜,已灭烛就枕,忽闻窗外叹息声。妇识其謦欬
,知为故夫之魂。隔窗呜咽,语之曰:“君有遗言,非我私嫁。今夕之事,于势不得不然,君何以为祟?”魂亦呜咽曰:“吾自来视儿,非来祟汝。因闻汝啜泣卸妆,念贫故使汝至于此,心脾凄动,不觉喟然耳。”某乙悸甚,急披衣起曰:“自今以往,所不视君子如子者,有如日。”灵语遂寂。后某乙耽玩艳妻,足不出户。而妇恒惘惘,如有失,某乙倍爱其子以媚之,乃稍稍笑语。七八载后,某乙病死,无子,亦别无亲属。妇据其赀,延师教子,竟得游泮。又为纳妇,生两孙。至妇年四十馀,忽梦故夫曰:“我自随汝来,未曾离此。因吾子事事得所,汝虽日与彼狎昵,而念念不忘我,灯前月下,背人弹泪。我皆见之,故不欲稍露形声,惊尔母子。今彼已转轮,汝寿亦尽,馀情未断,当随我同归也。”数日果微疾,以梦告其子,不肯服药,荏苒遂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