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三 · 槐 西 杂 志 三(第8/50页)

。其法官汪某曰:“凡魅害人,乃可劾治;若止嬉笑,于人无损。譬互相戏谑,未酿事端,即非王法之所禁。岂可以猥亵细事,渎及明神!”某不得已,设酒肴拜祝,是夕寂然。某喟然曰:“今乃知应酬之礼不可废。”

注释

妍媸(chī):美和丑。

《飞燕外传》:旧本题汉伶元撰。描写汉成帝时赵飞燕淫乱宫闱之事。

正乙:即道教正乙派,起源于正一道支派,由清代龙虎山道士娄近垣开启,以江西龙虎山为中心。

译文

有个候选官员某人,在虎坊桥租了一套住宅。有人说:“这所宅子里有妖狐,但是不害人,居住的人祭祀一下就安稳了。”这个候选官员生性吝啬,不愿意祭,也没有发生什么怪异的事情。不久,他娶了个妾,刚到的那一天,她独自坐在房间里,就听见窗外有许多声音悄悄议论,评头论足说她的美丑。她只是忸忸怩怩低着头,没敢抬头。灭烛之后,听见满屋“吃吃”的笑声。吃吃笑不止,这句出自《飞燕外传》。有的本子作“嗤嗤”,是不正确的。又有的本子作“咥咥”,大概是根据毛亨为《诗经》写的解释。不过,《诗经》里的“咥咥”是欢笑的模样,并不是笑声。他们一有什么动作,就有声音朗朗宣扬。连续几天都是这样,候选官员无奈,告到正乙真人面前。真人手下的法官汪某说:“狐仙鬼怪出来害人,才能镇治;如果只是嬉笑戏谑,对人没有什么伤害。好比是相互之间开玩笑,没有造成什么纠纷,那如今它们不过嬉笑戏谑,没有酿成事端,就是王法也无法禁止。怎么能用这些私密的男女之间琐事去亵渎神灵呢!”候选官员不得已,只好备了酒菜祭拜了一番,当夜就平静了。他喟然长叹说:“现在才知道,应酬的礼节必不可免啊。”

王符九言:凤皇店民家,有儿持其母履戏,遗后圃花架下,为其父所拾。妇大遭诟诘,无以自明,拟就缢。忽其家狐祟大作,妇女近身之物,多被盗掷于他处,半月馀乃止。遗履之疑,遂不辩而释,若阴为此妇解结者,莫喻其故。或曰:“其姑性严厉,有婢私孕,惧将投缳。妇窃后圃钥纵之逃。有是阴功,故神遣狐救之欤!”或又曰:“既为神佑,何不遣狐先收履,不更无迹乎?”符九曰:“神正以有迹明因果也。”余亦以符九之言为然。

译文

王符九说:凤皇店的一户人家,有个小孩子拿着母亲的鞋子玩耍,丢在房后菜园的花架下面,被他的父亲捡到了。这个妇人因此遭到盘问和辱骂,她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打算上吊自杀。忽然他家大闹起狐怪来,凡是妇女贴身的衣物,不少被偷走扔到别处,闹了半个多月才停止。这样,丢鞋的嫌疑,就不用辩解也明白了,好像有意暗地里帮这个妇人忙,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人说:“妇人的婆婆很厉害,她家有个婢女与人私通怀孕了,十分害怕,想自杀。妇人偷偷拿到菜园园门的钥匙,打开门放这个婢女跑了。由于积了这种阴德,所以神派遣狐精来救她!”又有人说:“既然神灵保佑她,为什么不先派狐精把她的鞋收走,不是更不露痕迹了吗?”王符九说:“神正是要露出痕迹表示因果报应分明啊。”我也同意王符九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