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五 · 滦 阳 消 夏 录 五(第26/32页)

李媪,青县人。乾隆丁巳、戊午间,在余家司爨。言其乡有农家,居邻古墓。所畜二牛,时登墓蹂践。夜梦有人呵责之。乡愚粗戆,置弗省。俄而家中怪大作,夜见二物,其巨如牛,蹴踏跳掷,院中盎瓮皆破碎。如是数夕,至移碌碡于房上,砰然滚落,火焰飞腾,击捣衣砧为数段。农家恨甚,乃多借鸟铳,待其至,合手击之,两怪并应声踣。农家大喜,急秉火出视,乃所畜二牛也。自是怪不复作,家亦渐落。凭其牛以为妖,俾自杀之,可谓巧于播弄矣;要亦乘其犷悍之气,故得以假手也。

注释

丁巳、戊午:乾隆二年(1737)、乾隆三年(1738)。

译文

李老妈子,青县人。乾隆丁巳、戊午年间,在我家做厨娘。她说她的家乡有户农民,住宅邻近古墓。家里养的两头牛,时常登上古墓踩踏。夜里农民梦见有人为这件事情斥责他。农民愚昧无知,又粗心又不动脑子,醒来就放在一边没去管。不久,家中接连出现怪事,每天夜晚,就会看见两个怪物,像牛那么大,在院子里跑跳践踏,院子里的坛坛罐罐,都被弄碎了。这样闹了几夜,闹腾到石滚子上了房,又“砰”的一声滚落下来,砸得火焰飞腾,把捣衣砧砸成几块。农民非常恼恨,借了好几支鸟枪,等怪物一出现,一起开火;两个怪物应声倒地。农民大喜,急忙打着火把查看,原来打死的是自家的两头牛。此后再没出现怪事,不过农民的家境也逐渐衰落下来。妖怪依凭着他家的牛闹腾,让他自己杀死了自己家的牛,这可真是安排得巧妙;大概也是借着牛的粗野强悍之气,才能实施报复。

献县城东双塔村,有两老僧共一庵。一夕,有两老道士叩门借宿。僧初不允。道士曰:“释道虽两教,出家则一。师何所见之不广?”僧乃留之。次日至晚,门不启,呼亦不应。邻人越墙入视,则四人皆不见。而僧房一物不失,道士行囊中藏数十金,亦具在。皆大骇,以闻于官。邑令粟公千钟来验,一牧童言村南十馀里外枯井中似有死人。驰往视之,则四尸重叠在焉,然皆无伤。粟公曰:“一物不失,则非盗;年皆衰老,则非奸;邂逅留宿,则非仇;身无寸伤,则非杀。四人何以同死?四尸何以并移?门扃不启,何以能出?距井窎远,何以能至?事出情理之外,吾能鞫人,不能鞫鬼。人无可鞫,惟当以疑案结耳。”径申上官。上官亦无可驳诘,竟从所议。应山明公晟,健令也,尝曰:“吾至献,即闻是案;思之数年,不能解。遇此等事,当以不解解之。一作聪明,则决裂百出矣。人言粟公愦愦,吾正服其愦愦也。”

注释

窎(diào)远:遥远。窎,远。

译文

献县城东的双塔村,有两个老和尚共住在一个庙里。一天晚上,有两个老道敲门借宿。和尚起初不同意。道士说:“释、道虽是两个教派,但同样都是出家人。师父的见解怎么这么狭隘呢?”和尚这才留他们住。第二天,一直到晚上庙门也没有开,叫也叫不应。邻居爬墙进去,四个人都不见了。和尚屋里的东西一样不缺,道士的行囊中藏着几十两银子,也都在。大家大惊,报了官。县令粟千钟公来查验,一个牧童说村南十多里外的枯井里好像有死人。粟公赶去一看,却是四具尸体重叠在井里,尸体上都没有伤。粟公说:“一件东西也没丢,不可能是盗杀;四人都已衰老,不可能是奸杀;碰巧相遇留宿,也不可能是仇杀;身上一点儿伤也没有,就不是杀死的。四个人为什么一块死呢?四具尸体怎么都在这儿?门插着没开,怎么能出来?离井这么远,怎么能到了这儿?这件事出乎情理之外,我能审理人,不能审理鬼。没有人可审,只有作为疑案结案了。”就这样报告了上司。上司也找不出什么来辩驳,最终批准了粟公的意见。应山人明晟公,是位很能干的县令,他曾经说:“我到了献县,就听说了这个案子,思考了好几年还没有解开这个谜。遇到了这种事,只能不了了之。一旦自作聪明乱猜测,麻烦就大了。人们说粟公糊里糊涂,我还真佩服他的糊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