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 滦 阳 消 夏 录 四(第8/34页)
,土炕之面亦揭去,知火从下起矣。又此地去城五六里,雷电相同,是夜雷电虽迅烈,然皆盘绕云中,无下击之状。是以知之。尔时其妇先归宁
,难以研问,故必先得是人,而后妇可鞫。”此令可谓明察矣。
注释
雍正壬子:雍正十年(1732)。
苫(shàn):用席、布、草等遮盖。
归宁:回家省亲,多指已嫁女子回娘家看望父母。
译文
雍正壬子年六月,一天夜里下大雷雨,献县城西有个村民被雷击死。县令明晟公去查看了现场,命令把尸体装进棺材埋葬。半个多月后,县令忽然抓了一个人,问:“你买火药是想干什么?”这人说:“打鸟。”县令反驳道:“用枪打鸟,火药少不过用几钱,至多也不过一两多就足够用一天,你买二三十斤干什么?”这人说:“准备用许多天。”县令说:“你买药不到一月,算算用过的不过一二斤,其馀的都放在哪里?”这人答不上来了。拷打审问,果然审出了因奸谋杀的情状,于是和姘妇一起伏法。有人问:“怎么知道凶手是他?”县令说:“不用几十斤火药伪装不成雷击现场。配药必用硫黄。如今正是盛夏,不是年节放爆竹之时,没几个人买硫黄。我暗中派人到市场,查问谁买得最多。回答说是某匠人。又暗查某匠人把药卖给了什么人,都说是某人,所以知道凶手就是他。”又问:“怎么知道雷击是假装出来的?”县令说:“雷击人,从上而下,不会炸裂地面。也许有毁坏房屋的,也从上而下。现在茅草顶屋梁都飞了起来,土炕的炕面也揭了去,知道火是从下面起来的。另外,这儿离城五六里,雷电应该一样,那天夜里雷电虽然很厉害,但都在云层中盘绕,没有下击。因此知道是伪造了现场。那时,死者的妻子已先回娘家,难以审问,所以一定要先捉到这个人,然后才能审讯那个女人。”这个县令可谓明察秋毫。
戈太仆仙舟言:乾隆戊辰
,河间西门外桥上,雷震一人死,端跪不仆;手擎一纸裹,雷火弗爇。验之皆砒霜,莫明其故。俄其妻闻信至,见之不哭,曰:“早知有此,恨其晚矣!是尝诟谇老母
,昨忽萌恶念,欲市砒霜毒母死。吾泣谏一夜,不从也。”
注释
乾隆戊辰:乾隆十三年(1748)。
诟谇(suì):辱骂。诟,辱骂。谇,斥责。
译文
太仆寺卿戈仙舟说:乾隆戊辰年,河间西门外桥上,雷电击死了一个人,这人死后还端端正正跪着不倒;手里还举着个纸包,没有被雷火烧着。查看纸包,包的是砒霜,没人知道是什么缘故。不一会儿他的妻子听到消息来了,见了死者并不哭,说:“早知道有今天,只恨他死得晚了!他曾经辱骂老母,昨天忽然萌生恶念,要想买砒霜毒死母亲。我哭着劝谏了一夜,他也不肯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