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 滦 阳 消 夏 录 四(第20/34页)

乾隆丙子,有闽士赴公车。岁暮抵京,仓卒不得栖止,乃于先农坛北破寺中僦一老屋。越十馀日,夜半,窗外有人语曰:“某先生且醒,吾有一言。吾居此室久,初以公读书人,数千里辛苦求名,是以奉让。后见先生日外出,以新到京师,当寻亲访友,亦不相怪。近见先生多醉归,稍稍疑之。顷闻与僧言,乃日在酒楼观剧,是一浪子耳。吾避居佛座后,起居出入,皆不相适,实不能隐忍让浪子。先生明日不迁,吾瓦石已备矣。”僧在对屋,亦闻此语,乃劝士他徙。自是不敢租是室。有来问者,辄举此事以告云。

注释

乾隆丙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

公车:汉代官署名。后代指举人进京应试。

译文

乾隆丙子年,福建一个举人赴京城参加会试。年末到了京城,仓猝间找不到住处,就在先农坛北的破庙里租了一间老屋。过了十几天,半夜里,有人在窗外说道:“先生且醒醒,我有几句话。我住在这儿很久了,当初因为你是读书人,从几千里外辛苦奔来求功名,因此让给你住。后来发现你天天外出,以为你刚到京城,应该去寻亲访友,也没有怪你。近来发现你常常喝醉了回来,便有些怀疑。刚才听你跟和尚说话,才知道你天天在酒楼看戏,原来是一个浪子。我避居在佛座后面,起居出入,都很不方便,实在不能暗自忍着自己的不舒服把房子让给浪子住。先生明天不迁走的话,我已经准备好了瓦片石头。”和尚在对面屋,也听到了这些话,就劝这个人搬到别处。从此和尚不再敢把这间屋子租给别人,有人来问,就举出这件事来告诉对方。

申苍岭先生,名丹,谦居先生弟也。谦居先生性和易,先生性豪爽,而立身端介则如一。里有妇为姑虐而缢者,先生以两家皆士族,劝妇父兄勿涉讼。是夜,闻有哭声远远至,渐入门,渐至窗外,且哭且诉,词甚凄楚,深怨先生之息讼。先生叱之曰:“姑虐妇死,律无抵法,即讼亦不能快汝意。且讼必检验,检验必裸露,不更辱两家门户乎?”鬼仍絮泣不已。先生曰:“君臣无狱,父子无狱。人怜汝枉死,责汝姑之暴戾则可。汝以妇而欲讼姑,此一念已干名犯义矣。任汝诉诸明神,亦决不直汝也。”鬼竟寂然去。谦居先生曰:“苍岭斯言,告天下之为妇者可,告天下之为姑者不可。”先姚安公曰:“苍岭之言,子与子言孝;谦居之言,父与父言慈。”

译文

申苍岭先生,名丹,是谦居先生的弟弟。谦居先生性情温和,苍岭先生个性豪爽,然而为人处事表里如一,两人都是一样。乡里有个媳妇受婆婆虐待上吊了,苍岭认为两家都是官宦人家,就劝媳妇的父兄不要告官。这天夜里,他听见有哭声,哭声自远而近,渐渐进了门,到了窗外,并且边哭边说,语词极为凄楚,大概是埋怨苍岭先生劝说媳妇的父兄不告官一事。先生怒斥说:“婆婆虐待媳妇致死,法律中没有规定抵命的条文,即使诉讼也不能叫你满意。况且,诉讼必定要检验,检验必定使你身体裸露,这不是更辱没了两家门户的名声么?”鬼仍然啼哭诉说不已。先生说:“君臣之间没有讼案,父子之间没有讼案。人们同情你死得冤枉,责备你婆婆凶残,这就可以了。你作为媳妇却要告婆婆,这就大逆不道了。不论你告到哪个神那里,也都不会告赢的。”鬼竟然无声地离去了。谦居先生说:“苍岭这些话,说给天下当媳妇的听未尝不可,说给天下的婆婆听则不可以。”先父姚安公说:“苍岭的话,是教儿子们尽孝;谦居的话,是教父辈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