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 滦 阳 消 夏 录 二(第21/34页)
芮庶子铁崖宅中一楼
,有狐居其上,恒鐍之。狐或夜于厨下治馔
,斋中宴客,家人习见亦不讶。凡盗贼火烛,皆能代主人呵护,相安已久。后鬻宅于李学士廉衣,廉衣素不信妖妄,自往启视,则楼上三楹
,洁无纤尘,中央一片如席大,藉以木板,整齐如几榻,馀无所睹。时方修筑,因并毁其楼,使无可据。亦无他异。迨甫落成
,突烈焰四起,顷刻无寸椽。而邻屋枯草无一茎被爇
。皆曰狐所为也。刘少宗伯青垣曰:“此宅自当是日焚耳,如数不当焚,狐安敢纵火?”余谓妖魅能一一守科律,则天无雷霆之诛矣。王法禁杀人,不敢杀者多,杀人抵罪者亦时有。是固未可知也。
注释
庶子:古代官名。明清时位正五品,一般为侍讲学士。
馔(zhuàn):饮食,吃喝。
楹(yínɡ):古代计算房屋的计量单位。一说为一列,一说为一间。
迨(dài):等到。
爇(ruò):烧。
译文
侍讲学士芮铁崖的宅院里有一座楼房,楼上住着狐狸精,平常总是上着锁。狐精有时夜里在厨房置办菜肴,在书房里宴请宾客,家人经常见到,也不惊怪。凡是盗贼、火烛一类事,狐精都能够替主人呵禁护卫,人狐相安无事。后来芮家将宅院转卖给学士李廉衣。李学士一向不信妖邪,亲自上楼开门审看,见楼上三间屋子,都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中央有一片席子大的地方铺着木板,整整齐齐的像是床,其他也没发现什么异常。李学士当时要修建新居,就把这座楼也拆了,使狐狸精没有落脚的地方。拆毁楼房时也没发生异常情况。到新居竣工这天,突然烈火四起,顷刻之间新居化为灰烬,连半寸椽木也没留下。而邻居屋上却连一根枯草都没被烧。人们都说这是狐精放的火。礼部侍郎刘青垣说:“这座房子的命数就是该当这天被烧,如果命数不该焚烧,狐精哪敢放火呢?”我认为,如果狐精鬼魅都能够遵守戒律,那么老天就不会有用雷霆诛杀的事情了。人间王法禁止杀人,结果不敢杀人的占多数,杀人抵罪的事情也时常有。这种事情本来就说不清是什么原因。
王少司寇兰泉言
:梦午塘提学江南时,署后有高阜,恒夜见光怪。云有一雉一蛇居其上,皆岁久,能为魅。午塘少年盛气,集锸畚平之
。众犹豫不举手,午塘方怒督,忽风飘片席蒙其首,急撤去,又一片蒙之,皆署中凉篷上物也。午塘觉其异,乃辍役。今尚岿然存。
注释
少司寇:亦称“小司寇”,司寇的辅佐。司寇为刑部尚书,少司寇为刑部侍郎。
锸(chā):铁锹。畚(běn):土筐,簸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