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第19/23页)

虽然她的心中称李益为爷,但也是为李益是霍小玉的男人而已。

虽然李益也曾跟她有过肌肤之亲,虽然她曾经侍候过李益,但是在她而言,那都是为了霍小玉而做的,在她与李益之间,始终无法建起直接的连系的感情。

不过李益倒是欣赏她这种性情的,他此刻在重重护卫下,兼程疾进,赶回长安的途中。

而李益心中所想的几个女人中,却是浣纱的比重占得最多,这种心理连他自己都感到难以理会。

这个少年得意的年轻人,现在踌躇满志了。功名事业,无不得心应手,在感情上,他更是个无往而不利的成功者,他相与的女人,没一个不是人间绝色,而他却毫不费心地手到擒来,这还不说,他更值得骄傲的是他征服的女人,每一个对他都是忠心耿耿,矢志不移的。

像霍小玉。像卢闰英,那一个不是艳冠长安,即使是他最初相与,年纪比他大上一截的鲍十一娘也都是红袖翘楚,平康里巷的花中魁首。

可就是这个小女人,似乎对李益这样一个不平凡的男人无动于衷,假如她是别人的妻子。心已有所属,倒也罢了,而浣纱偏偏是李益收在身边的侍儿,在她的生命里,李益是第一个男人,也可能是唯一的男人了。

在这种条件下,李益居然无法征服这个小女人的感情;对李益的骄傲而言,那是一项挑战。

一路上,李益突在想着,这次回到长安,可能就此安定下来,不会再外调了,他该想个什么方法把这个小女人对霍小玉的感情虔诚与执着,转移到自己身上来。

一面想,一面感到困惑,因为李益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可以特别打动浣纱的地方。

那不是他的长处太少,李益曾经很客观地分析过自己而再与别的男人再作一番比较。

才华盖世,无人能及,这是李益可以自信的,他的诗文并不比人逊色,而他的事功,极少有人能做得到,品貌英俊,人物潇洒,这也是可以自信的,他是个美男子,这也是大家一致承认的。

有的男人斯文而近乎怯弱,也有些男人魁伟而粗鄙,而李益却是俊美的伟丈夫。

他的性情温和,言语趣味,很了解女人,既能给人以最大的快乐,也能令她们刻骨相思。

他的事业得意,富贵在握,而且更还有了权势。

凡此种种,一切能令女人动心的条件,他几乎都具备了,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打动不了浣纱那颗麻木的心呢?

这个问题一直盘萦在李益的心里,使他赶路更急,一心想回到长安去看看阔别一年多的这个小女人,是否还对他那么的满不在乎。

李益的消息很灵,而他判断极准,刘学镛还没有呈上辞表,只是拿了那封警告函,入宫诉状,碰了皇帝一鼻子灰,限令他自动请致的消息传出来,李益已经打点动身了,所以当刘学镛的辞章当廷奏准时,李益已经在路上两天了,再等霍小玉她们知道他已启程回长安时,李益实际上已经是离都门百里远近的地方了。

如果加紧赶一阵,换过驿马,他可以在两个时辰内到达长安,可是他没有那样子赶,反而在驿馆里住下来。

因为他想到了上一次途过都门,为形势所逼,悄然绕道就任那回事,虽然无损以他的体面,但是毕竟有点窝囊。

这一次他可以称是衣锦荣归了,不能再像上次那么丢人了,至少要让长安的人知道一下,我李君虞回来了。

他要在扈从簇拥下,堂而皇之地,风光地回到长安,要在长安的权贵迎迓下进入长安城。

住下后,他已先遣急足,通知了长安,高晖自然是第一个要通知的,此外如郭氏兄弟,翼国公的世子秦朗,这些人平时跟他已有交往,而现在李益所担任的职务,与他们更有直接的休戚相关,他们应该来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