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13/76页)
小红道:“我已经回避了,不知道爷谈的是什么。”
李益道:“一堂堂的兵部尚书大员,密谈终宵,绝对不会是小事,我当时没有告诉你,是因为……”
小红连忙道:“爷!妇人不宜问政,您告诉我也不懂,而且也不敢听,因为我怕在不经意时泄露了口风,反而会误了爷的事。”
李益笑道:“你不是这样的,而且你聪明灵秀,那么复杂的道理,你一点就透,怎么会不懂呢?所以我要告诉你,而且要详详细细地告诉你。”
小红感到有点愕然地道:“爷!您不是最讨厌女人家问得太多,而且也说过您不会谋及妇人的吗?”
“不错!我说过这种话,现在我也坚持这个原则,只是你不同,你不是普通的女流。”
“爷言重了,妾身并无异于他人之处。”
“小红,你太贬低自己了,你见识深远,志行义烈,这已经是常人所难及,更难得的是你还有一身好剑术。”
“那是爷谬赞,妾身虽然略谙技击,但是跟一些所谓好手相较,还是差得太远,像上次行刺于善谦,就被他杀得狼狈而逃,性命几将不保。”
“我想于老儿绝不会比你高明,否则你就不可能全身而退了。那次行刺不成,只是你自己的心太慌,不够镇定。使剑术打了个折扣,如果你沉得住气,伺定而暴进,于老儿绝对逃不过你的剑下,此其一,再者,你从公孙大娘学剑,那是刺客的剑法,重于一举,一击不中,气势已馁……”
小红低下头道:“爷说得是,妾身自从那次脱身之后,反省了很久,追思原因,也找出这些缺点,镇定的功夫是很难的,因为妾身从来也没有杀过人,惊惶在所难免,而且第一击并非不中,而是刺中了他,却一无所得,因而慌了手脚,其实他只是自知竖敌很多,恐怕有人行刺,经常在身上穿了避刃的暗甲之故。后来妾身一面习琴以养性起,一面则深研剑法以求技精,只是未待有所成,爷已经代妾报了仇了。”
“这么说我倒是妨碍了你手亦亲仇的机会了。”
小红一笑道;“妾身不是江湖中人,因此并不以为亲仇必须亲了,只要仇人得到了果报,妾身就心满意足了,妾身之所以借刺杀为手段,本为万不得已,因为仇家势力太盛,如循正当途径,无法扳倒他的,爷能使他心怀忧惧而死,比妾身手杀他更为妥切,我实在不想杀人。”
李益轻叹了一口气道:“小红,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感到很为难了,因为我要你做的工作就是杀人。”
小红不禁一惊:“什么?爷要我杀人?”
李益道:“当然不是绝对需要,但到了必须如此的时候,我是要借重你的剑术的。”
小红沉思片刻才道:“爷!妾身已属君所有,举凡爷有所命,妾自当义无反顾,勇身以任,只是爷此刻春风得意,与人也没有解不开的仇恨,何须出此?”
李益笑笑道:“你完全弄错我的意思了,我绝不会为了私怨而杀人,而且更不会做杀人犯法的事。”
“杀人而不犯法,那是怎么说?”
“奉有朝命廷旨,诛除一二狂妄不臣之辈,像我以前设谋诛除鱼朝恩的例子,那自然不犯法。”
“鱼朝恩内挟君王,外干廷政,死有余辜,爷设谋诛除了他,是为国锄奸,为民除害,人人感激。”
李益道:“我要你对付的人,也是这一类的。”
小红更为诧然了道:“怎么!爷又要对付这一类的人了,鱼朝恩死后,天下归于一统,再没有人再敢如此跋扈杰傲了,爷要对付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