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27/49页)
李益似乎毫不觉疼痛,打开箱子,找了块白布。把一锭锭的金子包了起来,鲜血染在白布上。
霍小玉为他的举动骇异了,忘了自己的痛骨支离,一下子坐了起来问道:“十郎!你要干吗?”
李益冷笑道:“这是买我命的钱,我的命没有这么贱,而且我自己还顶得起,没有把命送掉,所以没有理由要收下这笔代价,我要送还给她去!”
霍小玉一叹道:“还给她是对的,但是你又何必跟自己生气?叫李升送去就是了。”
“我要当面抛在她的脸上。”
“十郎!你不能这么做,那是负气的行为。”
“难道我不该气?她怕我留在长安会对她老子不利,硬要赶我滚蛋,难道我还要感谢她不成?”
“十郎!你能不能平心静气地听我说两句话,你现在的样子不像个大人,倒像个小孩子。”
李益终于平静了下来,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霍小玉是真正了解他的,也懂得如何劝告他。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种理由都足以助长李益的愤怒与冲动,刺激得他会真跑去把金子掷在卢闰英的脸上,但就是这句话把他给劝住了。
因为霍小玉口中的小孩子不是指他未成熟,而是指他的行径不类君子而像个市井小人。
霍小玉口中的大人,也不是指年已及冠的成人,而是指行事稳健练达,能屈能伸的大丈夫。
李益不在乎自己被称为小孩子,童心未泯,常保赤子,在他认为是一件可爱的事,但是他不愿意被人认为未成熟或幼稚,那是最伤他自尊的。
从小因为他是独子,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人,有一个了解他而又严厉管教他和适度放纵他的母亲,养成了李益这种性格,十四五岁时,他已经像个成年的男人,表现出了支承门户,光耀门楣的男儿气概,予人以少年老成之感。
但是在母亲的翼护下,他又会像小儿女似的撒撒娇。
这两重性格并不冲突,也是李益在人前要表现绝对自尊的原因,因之,李益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说他未成熟。
霍小玉针对着他的心理,抑制了他的冲动,使他冷静了下来,想想这样做的确很无聊,尤其是去对卢闰英发脾气,那更无聊。
沉思了片刻才道:“也罢,男子汉大丈夫,跟妇人逞意气之争,是没有多大意思的。”
霍小玉笑了一下道:“这才是,尤其该想想你表妹实在也有不得己的苦衷。你不告诉她你已有相当把握,那么除了一走之外,本来也别无良策,何况她把自己的私蓄给你送来,并不一定是要你走的意思,否则她会叫人把你姨丈给你的钱一起送来了。”
“那她把这些金子送来是什么意思?”
“她或许是支持你留下来,为一切所发生的事作公开的声辩,当然也免不了要四出活动,这箱金子就很可用了,小巧,昂贵,授受方便,尤其是打点门上司阍之流的下人,这是最得力的东西。”
想想的确不错,他到翼公府去的时候,已值夜深,如果不是有着那两锭金子,门上也不会如此巴结,那个时候求诣,九成九是会遭到挡驾的,几乎无须通报,门上就能作得了主。
而通报进去,很可能会挨一顿申斥的,如果没有相当大的人情,很难有人愿意找这种麻烦的。
而整个事机的转捩,却全在于能及时叩谒到翼国公,抢在杜子明等人之前,把内情呈达到宫里!
霍小玉见他已冷静了下来才又道:“十郎!既然你已经有信给老夫人,而且也派人去接她老人家了,我的身孕掉了是很难解释的,倒不如你先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