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1/33页)
不管是谁先去都有不妥之处,而一起去也不好,张玉朗原是希望有一段私下谭意哥把晤的时间,如果他们双双到达,谭意哥很可能会避嫌不再跟他把晤了,踌躇良久,终于还是决定了。
让张玉朗先去,刘湘如歇后半日再行到达,那好让其他人也有个准备。
因为杨岸现在也毕竟是地方上的士绅了,跟湘如又是初会,可不能太过草率。
虽然大家都不是世俗富贵之徒,但当地的人都是极重势利的,而基于某些原因,刘湘如的来临,对杨岸他们是极具影响的。
主要因为杨岸过去的一段日子在黑暗中混过,尽管他干的劫富济贫的义举,没有一分银子落入私囊过,但盗贼就是盗贼,地方守官一时虽然没找上门,如若遇上一个存心找麻烦的,麻烦就大了。
刘湘如很清楚这个情形,私下也曾运用过她的影响力,对当地的守官作过暗示,但亲自来一趟,那意义又是不同了。
刘氏一族在朝在野的势力与地位,都够显达的,累世王爵,一直都跟皇帝家攀上亲谊,关系尤为密切。
刘湘如能以郡主之尊亲访,等于告诉别人杨家与刘氏的关系非同泛泛,那些有心找麻烦的官儿们心知肚明,就不会去碰钉子了。
他们最后的决定是在路上为了省掉噜苏,要悄悄地前进,但是在抵莅时,却不必瞒人了。
这封谭意哥也具有不同的意义,她虽是一个奇女子,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不过她的身世,她的行业,难免形成她的自卑感。虽然她一再在言语中不以自己的身世为羞,表现得很坦然,但真正是一种极度自卑而形成的自尊。
刘湘如考虑得很多,她悄悄地前去,会造成谭意哥的误解,以为是怕人家知道这次降尊纡贵的探访。但如果公然地大兴仪仗地前往,则又迹近招摇,恐怕会招来挟势凌人的误解。
所以,这个方式是最好的了,张玉朗自然是万分同意的,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谭意哥,虽然见到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但是他仍然急急地赶着。
他跟湘如在百里外分的手,只身单骑,拼命地催着马,中途连口水都没停下来喝过。
马是他从京中骑出来,是千中选一的上好战驹,脚程快,耐力足,每天跑个两三百里,原是很轻松的事,但是却也经不起他这样的急赶,一口气奔到了城门口,马匹前肢一屈,已经跪了下来。口中直吐白沫。
张玉朗倒好,他乾脆跑到守城的官兵那儿,亮出自己的身份道:“新科探花,兵部军机行走张其到此公干。”
守城门的只是名不入品的小官,被他一连串显赫的头衔吓坏了,他不知道兵部军机行走是多大的官儿,但新科探花四个字,也足使他慌了手脚。
连忙端整了袍带,急跑出来请安,张玉朗却不多说话,只是问道:“请问本城杨大官人所设的义盛粮号在什么地方?”
城官手指道:“在西城,由这儿过去,穿过大街,一直过去就到了,大人是要到那儿去?小的派人为大人引路,请大人稍候,小的这就为大人准备轿子去。”
张玉朗道:“不必了,那马匹可是贵属的?我借骑了,至于我骑来的那匹马,麻烦足下命人善加调理一下,再牵过去,这是京中国丈府刘王爷的常用座骑,可怠误不得。”
又是国丈府,又是刘王爷,那位门官几乎吓得要发抖,连忙一连声的答应着,亲自把马解下来交上,又把在门楼里休息的几个兵丁部叫了起来,侍候那匹跑累的畜牲时,张玉朗已经扬鞭飞骑而去。
城并不大,不过是四五里见方,他这一纵马急行,没多久就到了,老远就看见了义盛两个大字招牌,也看见了忙忙碌碌,不断进进出出的人,他倒是近乡情怯,不敢急着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