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第13/37页)

“她开口要多少呢?”

“详细的数字,由于言人人殊,已经不可稽了,不过根据可靠的估计,大概总是黄金千斤之数吧。”

谭意哥道:“居然要这么多?”

“她说就比照她这个人的高低轻重,每一天以一尊金人为计,一共住了十七天,总计要十七个金人。”

谭意哥笑道:“这倒好,要是像咱们对邻的那位肉菩萨圆圆姐,身重一百几十斤,十七个金人还不止千斤呢。”

丁碗卿道:“那个姐儿自然不会太重,我想总有七八十斤吧,所以算起来恰是千斤之数,她原是难人的。”

“没想到那两个人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说三天之后,再行前来赎取,说完就客气地告辞了,过了三天,他们果然再来了,而且还带了很多挑夫,送来了十七具金人,每一具不但与她的体重相等,连高矮大小,面貌都是与那姐儿相同。”

“这倒是真不容易了,就算有那么多的金子,还得要巧匠打造成那个样子,工夫也不小了。”

“说的也是,来人表示了,如果她只要金子,立时可付,正因为她要的是金人,才需要三天的时间。”

谭意哥道:“这下子那女人得交回玉印了。”

丁婉卿道:“对方一点折扣都不打,她自然也不能再拿了,只有把玉印还给了对方。”

谭意哥忍不住问道:“那个少年郎,究竟是什么人呢,家中如此豪富?”

丁婉卿笑道:“你想吧,在京师能得几家有如此大手笔的,那方玉印的玉质再佳,也不值得千斤黄金呀,他一定要收回去,只是怕上面的印文流出去。”

“那少年必然是个很有身份的贵家子弟了。”

丁婉卿道:“那个姐儿也是这么想,所以把那印文悄悄地拓在一块绢帕上,珍重地藏看,也没有拿出来给人看过,几年后,她从良嫁入,几乎忘了这一回事了;她嫁的是一个远地赴京考试落第的举子,孑然一人,家中也没有亲人了,非常喜欢她,而且是娶为正室的,她嫁过去后,以私蓄替夫婿打点人情关节,捐了一个知县,居然摇身成为七品夫人,风光上任去了。”

“她倒是个有福气的。”意哥感喟地说。

丁婉卿笑道:“娶到她的那个人才有福气呢,那个家伙很会做官,没有几年,居然给他爬到了知府,总是因为巴结上宪太过热络,少不得要在老百姓头上打主意,刮得太狠了,终于被人告了下来,他很焦急,夫妇两人翻箱倒笼,想找点值钱的玩意儿,再行打点关节,结果无意间翻出了那方盖有朱印的绢帕,她的丈夫毕竟是有学问的,辨认出上面的朱文竟是两句诗----能叫群山皆低头,人间天上第一家----不禁大喜若狂。”

谭意哥啊了一声道:“这是好狂的口气,有皇帝才能说这句话,难道那个少年郎竟是皇帝不成。”

丁婉卿点点头道:“不错,那少年郎定情留印之际,还是王子,当他们认出朱印时,已经是皇帝了,而且一直都在使用着那方朱印,行使密旨,亲下手谕时,也一直用那颗朱印,因此那个官儿就在那方手帕上写了几个字,着人送给了当地的节镇,一天云雾立散,而且官复原职……。”

“写的是什么呢?”

丁婉卿道:“这可没有人晓得了,不过总是叫那位节度使对某员不得追究,速弥其事……。”

“就凭上面自己写的几个字就行了?”

丁婉卿笑道:“怎么不行?皇帝的手笔,未必人人都识得,皇帝那颗密用的朱印却是这些大官儿们见过的,有了那方朱印,就是密旨了,天大的事也担得下来。”

谭意哥笑道:“那个女的如果早知道有这么大的用处,就会多拓几份下来了。”

丁婉卿道:“傻孩子,早先她就因为不知道。所以才敢狮子大开口,要那么多的金子,如果她知道了,还敢要钱吗?而且贵为王子,在外流连青楼半月不归,这将成什么体统,幸亏她是不知道,否则恐怕也活不成了,那些家臣们一定会杀了她灭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