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3/4页)

果然如此。拿骚就是下一个目标。我视作精神归宿的地方正在面临威胁——或许是火炮,或许是滑膛枪的子弹,又或许只是用羽毛笔轻轻写下的几个字。但无论如何,它都在面临威胁。

我开了几枪,秀了一下自己的枪法,也对自己迄今为止的表现相当满意。我的思绪再一次回到了奖赏上。拿到钱以后,我就可以立即返回拿骚,到了那里以后,我会马上警告爱德华和本杰明,那个臭名昭著的伍兹·罗杰斯打起了我们的海盗共和国的主意。他要来找我们麻烦了。

这时他打开了一只盒子。我听到罗杰斯说:“精彩。邓肯,你可真是个神枪手。我想您使用袖剑的技巧应该跟枪法一样出色。”

袖剑,我茫然地想着,什么袖剑?

“如果他带着的话。”杜卡斯说。我看到那个盒子里放着好几柄袖剑——和我在布埃纳维斯塔海角忍痛丢弃的那柄一模一样。“邓肯,你的袖剑去哪儿了?我从没见过哪位刺客的装备这么不齐全。”

又来了:他又强调了“刺客”这两个字。

“很不幸,我的袖剑严重损坏,已经修不好了。”我答道。

杜卡斯指了指盒子里的收藏品。“那就请你挑选吧。”他瓮声瓮气地说。那究竟是因为他的法语口音,还是他真的想用威胁的语气?

我思索着那些袖剑从何而来。不用说,肯定是从其他刺客那里。(是刺客,还是刺客?)沃波尔就是个刺客,但他又打算转投别处。他是个叛徒吗?但他想要加入的那个组织又是什么?

“这些都是纪念品。”朱利安说。

死者的遗物。我把手伸进盒子里,拿起其中一柄。剑刃闪闪发光,固定装置贴着我的手臂。这时我明白过来。他们希望我用这把袖剑,看看我行动起来的样子。至于是要考验我还是单纯想欣赏我的身手,这并不重要。总而言之,他们希望我熟练地使用一把我从没用过的武器。

我立刻从丢掉了这鬼东西的庆幸(它会暴露我的身份)转变为没能留下它的后悔(要是我从那时开始练习,这会儿早就得心应手了)。

我在邓肯·沃波尔的长袍里耸了耸肩。我是个冒牌货。但突然间,我必须成为他。我必须真正成为他。

他们看着我把袖剑系在手腕上。我半开玩笑地说自己久不训练,有些手生,引来了他们礼貌但毫无喜悦意味的笑声。系好以后,我放下袖子,盖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在走动时开始活动手指,扭动手腕,摸索着那个能够弹出剑刃的秘密开关。

我们对决的那天,沃波尔的袖剑在海水里泡过。谁知道呢——也许它真的坏了。而这一把上过了油,还擦拭得闪闪发光,肯定要比那把更听话些,不是吗?

我祈祷起来。我在心里想象着自己失败时,他们脸上的表情。

“你真的是你自称的那个人吗?”

“卫兵!”

我发现自己本能地寻找着最近的逃跑路线,不仅如此,我还后悔自己没把那个该死的小包留在原地,后悔自己当时不该跟着沃波尔。不管怎么说,我作为爱德华·肯威的人生又有什么问题?我是很穷,但至少我还活着。我本可能留在拿骚,跟爱德华筹划下一次袭击,还能在老艾弗里酒馆看到漂亮的安妮·伯尼。

爱德华警告过我,要我别去布拉马船长的手下干活。我跟他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就告诉我说,布拉马是个灾星。见鬼,我为什么没听他的话?

朱利安·杜卡斯的话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邓肯,”他把我的名字念成了德恩—克恩,“能向我们展示一下你的技艺吗?”

他们是在考验我。他们抛出的每一个问题,给出的每一个挑战——都是在迫使我证明自己的能力。目前为止,我顺利过关。算不上成绩优秀,但毕竟合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