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暗夜里的歌(第9/11页)
她的鼻烟盒又递了过来。
等了一会儿,蒂凡尼才说:“足掌干硬病是犬科动物才会得的病呀。”
“狼人也会得。”普劳斯特太太说。
“哦。我说我怎么觉得她和一般人不一样呢。”
“不过,她把持得很好,我跟你说。”普劳斯特太太说,“她和胡萝卜上尉合租一栋房子,从来不咬人——不过,我现在这么一想,觉得她可能咬过胡萝卜上尉,只是这种事情,咱们还是少说为妙,你说是吧。有时候合法的东西不一定是对的,这时就需要女巫来作出合适的评判。有时候我们女巫可能还需要警察帮忙,当然,是要合适的那种警察。聪明人都知道这一点,蠢人才不懂。麻烦就在于,蠢人还偏偏自以为聪明。哦,对了,小姐,跟你讲一下,你那些精力旺盛的小朋友们全都越狱了。”
“嗯,”蒂凡尼说,“我知道。”
“他们发誓不会逃跑的,现在却说话不算话,这是不是很无耻啊?”普劳斯特太太质问着,很显然,她一点也不怕得罪人。
蒂凡尼清了清嗓子。“呃,”她说,“我想,罗伯会告诉你,有些时候你应该遵守誓言,有些时候却不必拘泥,而他们噼啪菲戈人知道该怎么把握这个分寸。”
普劳斯特太太咧着大嘴笑了:“你这么会说话,简直像个城里人啦,蒂凡尼·阿奇小姐。”
要是你想找个人来帮你看管什么不需要看管的东西(之所以不需要看管,可能是因为任何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想要偷它),那么城市警察署的诺布斯下士就是你的不二人选——实在没有什么更好的方式来描述他了。再说,也找不到什么靠谱的生物学证据来证明他不是这种人。此刻,他正站在“国王头”酒馆黑暗的废墟里,叼着一支很糟糕的香烟——它是用别人抽剩下的烟屁股卷到新纸里做成的,他对着这支破玩意儿狠狠地嘬着,好不容易才吸出一些烟来。
他完全没有觉察到有人伸手摘掉了他的头盔,然后他的脑袋被人不留痕迹地一击,他基本上没什么感觉就昏迷了。好多只长满老茧的小手帮他把头盔戴好,又扶着他、让他躺到地上,这些事情他就更没印象了。
“好啦,”罗伯嘶哑着嗓子悄声说着,打量了一下四周那些烧黑的木头,“听着,咱们没有多少时间,你们知道吧,所以——”
“哼,很好,我就知道,你们这些捣蛋鬼还会回来,我果然没有白等这么长时间。”黑暗中响起了这么一个声音,“狗还会回来找它吐掉的东西,傻瓜还会回头再做傻事,犯罪分子也肯定会回到他的犯罪现场来。”
说这话的,是那个人称“疯小子亚瑟”的警察。他划着了一根火柴——对一个噼啪菲戈人来说,这火柴就相当于一支大火炬了。只听“哐当”一声,一枚警察徽章被他扔到了面前的地上——对噼啪菲戈人来说,这徽章就像一面盾牌那么大,小亚瑟说:“你们这帮傻瓜听好了,本人今天不当班,明白吗?不带徽章就不是警察了。我来这里,只想弄明白一件事,你们这些小痞子说话怎么和我这么像,要知道,我可不是什么噼啪菲戈人啊。”
菲戈人都看了看罗伯。罗伯只是耸了耸肩说:“哼,那你觉得你是什么呢?”
小亚瑟抓了抓头发,他的头发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脏东西掉下来:“嗯,我妈我爸说我也是个哥布林,就像他们一样——”
他的话没说完就停住了,因为菲戈人又是喝倒彩,又是拍大腿,一个个乐不可支,而且一时半会儿没有安静下来的意思。
小亚瑟观望了一会儿,大喊起来:“我觉得没什么好笑的!”
“你自己听不到自己在说什么吗?”罗伯说着,擦着眼睛,“你说的明明是噼啪菲戈语,这还有什么好怀疑的!你妈妈爸爸没告诉过你吗?我们噼啪菲戈人天生就会说噼啪菲戈语!哎哟哟!天啊天啊!就像一只狗天生就会汪汪叫一样!别再说什么你是哥布林了!你还不如说你是个小精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