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柏符的秘密(第8/12页)

冬神到这里来,就为了把小马还给我。他这么做真是不怕麻烦。

嗯……

如果仔细想想,还真是挺……感人的。

因为他要打造雪崩和狂风,要做出很多新形状的雪花,还有各种事情。可他腾出了一点时间,就为了来这里把项链还给我。嗯……

而且他就站在那里。

然后他就那么消失了——消失得更彻底。

嗯……

霍雷思继续在水槽下面喃喃自语。特里森小姐又开始织布了。蒂凡尼给她泡了一壶茶,然后轻手轻脚回到自己的房间。

蒂凡尼的日记本足有三英寸厚。另一个实习女巫,她的朋友(算是吧)安娜格兰姆说,她真的应该把日记叫作《阴影之书》,用一种特殊的魔法墨水写在牛皮纸上,这些全都在扎克扎克强力魔法商店有售,价格公道——起码对扎克来说很公道。

可蒂凡尼买不起。而且魔法只可以用来交换,不应该用来出售。虽然特里森小姐不介意她出售奶酪赚点钱,但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这里的纸卖得很贵,而且流动小贩的手上也没多少货。不过,他们通常倒是会有点绿矾出售,如果跟捣碎的栎瘿或者青胡桃皮混在一起,可以做成相当不错的墨水。

加上后来蒂凡尼粘上的页面,日记本现在已经跟砖头一样厚了。只要把字写小一点,应该还可以再写两年。

皮质的封面上,一根冒火的签子串起一行字:“菲戈禁看!!”不过根本没起过作用。他们把这种东西当作是邀请。这段日子,她开始用符号写部分日记了。白垩地的菲戈们本来就不怎么识字,所以他们肯定永远都看不懂那些符号。

她小心地四下看了看,以防万一,然后打开了挂锁。挂锁锁着一条链子,链子缠绕在日记上。她翻到今天的日期,把笔在墨水里蘸了蘸,然后写下:

用雪花来代表冬神非常贴切。

他就站在那里,她想。

因为我尖叫,所以他跑了。

显然,这是一件好事。

嗯……

不过……我真希望我没有尖叫。

她摊开手掌。小马形的印记还在,像白垩一样白,但已经完全不疼了。

蒂凡尼打了个哆嗦,冷静下来。又能怎么样呢?她遇到了冬之灵。她是一个女巫,时不时就会遇到这种事。他很礼貌地归还了她的东西,然后离开了。不能这么多愁善感了,还有事情要做。

接着她又写:“罗来信。”

她很小心地拆开罗兰寄来的信,非常轻松,因为鼻涕虫的黏液根本没什么黏性。顺利的话,她甚至可以重复利用这个信封。她弓起身子挡住信,这样别人就没法从她背后偷看。最后,她说:“特里森小姐,您能从我脸上离开吗?我的眼睛需要一点隐私。”

楼下传来一声抱怨,接着她眼睛的刺痒感消失了。

收到罗兰的信总是让她很开心。信中经常提到羊群和白垩地的其他事情。有时候,信中还会夹着一朵干花,蓝铃花或者报春花。阿奇奶奶肯定不赞成这种行为。她总是说,如果山丘想让人摘花,那就应该会开出更多的花来。

这些信总会让她很想家。

有一天,特里森小姐问:“那个给你写信的小伙子,是不是你的情郎?”蒂凡尼聊了一会儿,才想起应该在字典里查查这个词的意思,然后赶紧转换话题,但还是脸红了好久。

罗兰……关于罗兰……主要是……重点是……他很真实。

她第一次遇到他时,他还是个毫无用处的白痴,可这也不能怪他。首先,他被精灵女王抓去关了一年,胖得满身流油,只知道吃糖,满心绝望。其次,他是被几个傲慢的姑姑带大的,而他的父亲——男爵大人——基本上只对马和狗感兴趣。

后来他就或多或少改变了:多了点思考,少了点吵闹;多了点认真,少了点愚蠢。他还一直戴着眼镜,是白垩地第一个戴眼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