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家(第10/11页)
“啊,那是读的事了。”珍妮说。
“字母这玩意儿就是那样发出声音来的?”他问。
“正是那样,”癞蛤蟆说,“不过我们希望你从更加有形实在的程序开始。”
“我可以只用学写字,把读的事情留下来让别人学吗?”罗伯不大抱希望地问。
“不,我的男人两样都要会。”珍妮交叉着双臂说。当一个菲戈女人这样做时,就没有任何希望了。
“啊,当女人和癞蛤蟆合伙起来对付她的男人,对男人来说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罗伯摇着头说。不过,当他回头去看那张邋遢的纸片时,他的脸上出现了一丝骄傲的神气。
“那么,这还是我的名字,对不对?”他咧嘴笑着问。
珍妮点了点头。
“就在那儿,不是什么招聘广告,就是它,我的名字,我自己写的。”
“是的,罗伯。”凯尔达说。
“我的名字,在我的掌控下。没哪个讨人嫌能把它怎么样吧?我有了我漂亮的名字,它很安全吧?”
珍妮看看癞蛤蟆,癞蛤蟆耸耸肩,它知道菲戈部落的绝大部分智慧都存在于女性的头脑中。
“当男人有了他自己的名字,又没有人能够碰它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屹立不倒的男人了。”罗伯说,“这真是厉害的魔法,这是……”
“字母R的方向错了,你还漏写了一个A和Y。”珍妮说,一个妻子的职责就是制止她丈夫的骄傲过度膨胀。
“啊,夫人,我不知道那个胖子朝那边走。”罗伯说着快活地挥着手,“你不能信任胖子。这种事会写字的人自然都知道。今天他可能往这边走,明天他又可能往那边走。”
他微笑着看着他的名字:
ЯOB NybOD【5】
“而且我认为你把Y搞错了,”他继续说,“我认为应该是NEBoD。这是……N……E……Bo……D,明白吗?这就对了!”
他把铅笔头插进了头发,挑衅般的看着她。
珍妮叹了一口气。她在七百多个兄弟中长大,知道他们是怎样思考的,他们常常在错误思想的路上前进得非常快。要是他们的思想不能屈从于这个世界,他们就让世界屈从于他们的思想。她母亲常常告诉她,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好别争辩。
事实上,在长湖部落的菲戈人中,只有一半人精通读书和写字。读书和写字被看作是他们古怪奇特的嗜好。毕竟,读书和写字——从你早晨从被窝里爬出来开始——它们有什么好处呢?抢劫兔子、斗鲑鱼、喝酒的时候都用不着它们,你不能够读懂风,也不能在水上写字。
但是,写下来的事情长久地保存下来。它们是很久以前逝去的菲戈人的声音,是那些看见过奇特的事情、做出过奇特的发明的菲戈人的声音。你是否赞同写字,取决于你觉得这事儿有多么令人毛骨悚然。长湖部落赞成写字。珍妮希望她的新部落也能这样。
做一个年轻的凯尔达并不容易。你只带着几个保镖兄弟来到一个新部落,嫁给一个丈夫,和他的几百个兄弟生活在一起。要是你细想这件事,是够烦心的。她要是回到长湖,至少还有她母亲和她说说话,然而凯尔达从来不回娘家。
除了几个保镖兄弟,凯尔达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珍妮很想家,很孤独,还恐惧未来,因为这些原因,她会对接下来发生的一些事情产生误解……
“罗伯!”
哈密什和铁头大扬急匆匆地从伪装成兔子洞的古墓入口走了进来。
罗伯瞪着他们:“我们刚才正忙于文学事业。”
“是的,罗伯,我们看着年轻的巫婆安全地离开了,像你吩咐的那样,但是我们看见有个蜂怪跟在她后面!”哈密什脱口说出。
“你肯定是蜂怪吗?”罗伯丢掉了他的铅笔,“在这世界上我还一个也没见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