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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还不是因为你!”弗利克怒火中烧,“我想你已经忘了,上次出行之前是谁告诉我们黑橡林有多安全!”

“好啦!”精瘦的猎人安抚道,“我并不是说那一带是安全的,也不是说那里没有奇怪的生物,只是没有人见过所谓的沼泽怪物,但我们已经见识过野狼。你要选择哪一个?”

“我想你的计划是目前最好的了,”谢伊匆匆打断,“但我会比较倾向尽可能多地从森林往东走,尽可能减少走迷雾沼泽的路。”

“我同意!”曼尼安大声附议,“但是有点困难,我们三天没有见过太阳了,无法确定哪边是东边。”

“爬树啊!”弗利克随口提议。

“爬……”对方因惊诧而结巴,“是啊!我怎么没想到?我只要徒手爬上两百英尺高、光滑潮湿又满是苔藓的树干就可以啦!”他故作惊奇地摇着头反讽道,“有时候你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啊。”

他疲倦地望向谢伊寻求理解,但谷地人兴奋地跳到他哥哥身旁。

“你带了爬树工具吗?”他出乎意料地提问,对方点点头,他忘情地拍了拍弗利克宽阔的背。

“特殊的靴子、手套和绳索,”他快速解释给困惑的利亚王子听,“弗利克是谷地最会爬树的人,他一定能征服这些参天巨树。”

曼尼安不解地摇头。

“靴子和手套在使用之前会涂上一层特殊物质,让表面变得粗糙,可以紧紧抓住平滑、潮湿、生了苔的树干。他明天可以爬上其中一棵橡树,确认太阳的位置。”

弗利克沾沾自喜地笑着点头。

“是啊,太神奇了,”曼尼安摇摇头,从上到下打量了壮硕的谷地人一番,“连最迟钝的人都开始思考了,我想成功离我们并不远了。”

隔天早上醒来,只有几许微弱的光线从橡树顶端透进来,偶尔从森林边缘飘来低地那阴郁的薄雾。森林有点凉,但不是低地那种潮湿且钻心刺骨的冷,而是森林清晨里那种充满清新朝气的凉爽。他们快速吃完早餐后,弗利克就开始准备爬树,他套上重而柔韧的靴子和手套,然后谢伊从一个小罐子里倒出一种糊状物,在靴子和手套上涂抹厚厚的一层。曼尼安充满疑惑地看着,但一看到结实的谷地人从树底敏捷地爬上树顶时,他的好奇转为震惊,弗利克证明了不管是他的大块头还是这项任务的困难度,全都不成问题。他强壮的手臂让他轻松爬上交叠的树枝,愈往上困难度愈高,速度愈慢,爬上最顶端的树枝后他就暂时消失了;没多久后他再次出现,快速溜下平滑的树干,重新回到他的朋友身边。

快速收拾好爬树工具后,一群人便朝着东北方前进。根据弗利克所报告的太阳位置,他们所选择的路线会带他们走到迷雾沼泽东缘。曼尼安相信这段路程可以在一天之内走完,现在是大清早,因此他们要在天黑前穿越黑橡林。三人依次稳步前进,偶尔加速。眼神锐利的曼尼安在前面带路,在昏暗中他们必须倚重他的方向感,谢伊紧跟着他,而弗利克背着装备殿后,偶尔从肩头瞄一下寂静的森林。途中他们只休息了三次,还有一次停下来吃午餐,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赶路,途中交谈不多,但都是轻松愉快的。时间过得很快,马上就要入夜了,但他们还是看不到森林的尽头,更糟的是,雾又出现了,而且还愈来愈浓。不过,这次的雾不太一样,它没有低地薄雾的反复无常,反而像烟一样,让人觉得身体被紧紧缠住,被一种很古怪、不舒服的方式钳制住。那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身体被好几百只湿黏冰冷的小手抓住往下拉一样,三人都对那种持续的碰触感到极度反感。曼尼安表示,这些雾是来自迷雾沼泽,他们已经快要抵达森林尽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