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第2/6页)
“那现在呢?”
“现在我在想,那些送给我的报告是不是太干净了。回过头去想,一切都被安排得没留下丝毫疑点。除此之外,提劳莫也是,不过意外发生那天,他倒是留在宅邸中。”
“他们为什么要杀您的叔叔?难道不担心把您这样有经验的执法者引回城里?除掉您的叔叔,却意外引来瓦希黎恩·晓击……”
“瓦希黎恩·晓击?”韦恩睁开一只眼睛,轻哼一声,用手帕擦擦鼻子。
她双颊一红。“抱歉,报告中都是这么称呼他的。”
“他们应该那样叫我才对。早上急着喝杯威士忌的人是我。”
“韦恩,你的‘早上’是已经过中午很久了。我怀疑你不曾见过破晓。”
“你这样说太不公平了。我常看到啊,如果我熬夜到太晚……”他在帽子下咧开笑容。“瓦,我们什么时候去见拉奈特?”
“我们没有要去。你为什么以为我们会去?”
“这……我们在这里,她也在这里啊,而且还比你早搬来城里。我们的屋子也炸了,就当顺道去看看她啊,表现得友善点什么的。”
“不去。我甚至不知道去哪里找她。城里是个大地方。”
“她住在第三捌分区。红砖屋。两层楼。”韦恩漫不经心地说道。
瓦希黎恩很不友善地瞪了韦恩一眼,让玛拉席觉得非常好奇。“这人是谁?”
“不重要的人。你会用手枪吗?”
“不太会。射靶俱乐部里都是用来福枪。”她承认。
“你没办法在手袋里塞把来福枪的。”瓦希黎恩从他的肩枪套中抽出一柄手枪。体型娇小,枪管很细,整把枪只有她的手掌那么长。玛拉席迟疑地接过枪。
“开枪的要诀在于稳。用两手握枪,环境许可的话就找个低的掩护,把手臂架在上面。不要晃,慢慢来,而且一定要瞄准。手枪比较难打中,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很多人拿起手枪就乱打。来福枪的特性就是鼓励你一定要瞄准,而一般人对手枪的直觉似乎就是随意扣扣扳机就好。”
“没错。”她掂了掂枪。比外表看起来要重。“十名警察中,有八名警察站在离歹徒十尺近的地方仍然打不中。”
“真的?”
她点点头。
“那我想韦恩就不用那么介意了。”
“嘿!”
瓦希黎恩看着她。“我有次看到他尝试开枪射击站在三步远的人,最后子弹打中他身后的墙壁。”
“那又不是我的错。子弹是个超难搞的鬼东西。是谁准它们反弹的?金属就不会反弹,这话就跟白金一样真。”
她检查小手枪以确认保险栓已卡上,然后把它塞入被烧焦的手袋。
消贼的巢穴位于一座运河港口边,看起来平凡无奇,总共有两层楼高,平坦的宽屋顶上有许多烟囱。建筑物的一侧墙边堆满了深色的灰烬跟垃圾,窗户看起来像从“最后升华”以来就再也没人擦过。
“玛拉席贵女,如果我建议你在马车里等着我们探勘回来,你会很不高兴吗?这地方应该已经没有人了,但我猜想里头说不定有设下几处陷阱。”瓦希黎恩边说边检查手枪上的准星。
“不会的。我不介意。我觉得那样很好。”她一阵颤抖。
“我们确定里面没人之后会挥手。”他举起手枪,朝韦恩点点头。两人钻出马车,蹲低身体跑到建筑物旁。他们没打算从门口进去。韦恩跳起,瓦希黎恩肯定用了钢推,因为那瘦子跳了十二尺高,落在屋顶上。瓦希黎恩尾随在后,以优雅许多的姿态跃上,悄然无声地着地。他们跑到屋顶的一角,韦恩吊在屋檐边,顺势踢破了窗户。瓦希黎恩跟在他身后钻入。
她紧张地等了数分钟。车夫半句话都没说,不过她隐约听到他自言自语“与我无关”。瓦希黎恩给了他不少钱,所以他只好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