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3/8页)
我把那深色的细条放到舌头上,一点儿不错,就是皮子。不过,那又咸又辣的味道给了你的女孩些许安慰。
我再一次把目标对准北方,远远地跟着那些小伙儿留在身后的马蹄印穿行在树林里。天气暖和,而且越来越热了。可是地面却被凉凉的露水弄得更加潮湿了。我让自己忘掉我们曾经是怎样待在潮湿的地面上却想着高高的干草里的萤火虫的。天上的星星那么多,地面亮得像是大白天。你用手捂着我的嘴,这样就没人能听到我那把母鸡从睡梦中惊醒的快活。安静。安静。除去莉娜,一定没人知道。当心,她对我说。我们躺在吊床里。我刚从你身边回来,心里既因罪恶而痛苦,同时又期盼着还会再有。我问她那是什么意思。她说,这里只有一个傻瓜,但不是她,所以要当心。我困得答不了话,而且也不想答。我更愿意想着你下巴底下的那个地方,在那儿你的脖颈与锁骨相接,形成一个小小的凹窝,深得足以容下舌尖却又不比一个鹌鹑蛋大。我一边听她说话,一边陷入了睡梦。朗姆酒,我告诉自己,是朗姆酒。第一次只是朗姆酒的缘故,因为像他那样有学问又在镇上有一定地位的人,清醒时绝不会干有损名誉的事。我明白,她说,我明白,而且为他守口如瓶。当他来会所时,我从不看他的眼睛。我只是找他嘴里的那截稻草,她说,或是那段他插在大门合页里的树枝,那是我们晚上约会的暗号。困意离开了我。我坐起身,把腿搭在吊床边。绳子吱吱地响,晃了起来。她的声音中有某种东西刺痛了我。某种陈旧的东西。某种尖锐的东西。我看着她。无论是闪耀的星星,还是明亮的月光,都足以让我看到她的面孔,却又都不足以让我弄清她的表情。她的辫子松开了,一缕缕头发从吊床的网眼里漏了出去。她说,她没有了部落,生活在某个欧洲国家的统治下。第二次没有朗姆酒,再下一次也没有,她说着,但他那两次生气的时候用了他的手掌,一次是因为她把灯油洒在了他的马裤上,另一次则是因为他在炖菜里发现一条小虫。之后有一天,他先用了拳头,后用了皮鞭。那枚西班牙硬币从她围裙兜磨破的地方掉出去丢了,再也没找到。他不能原谅这件事。她说,我已经十四岁了,应该更明白点儿才对。她说,如今,我懂了。她告诉我她是怎样一边用手抹掉鼻子上的血,一边走过镇上的那些街巷,因为她的眼睛几乎睁不开,脚下磕磕绊绊,人们以为她和许许多多土著人一样是喝醉了酒,并这样告诉她。长老会的人盯着她的脸和她抹在衣服上的血,却什么也没说。他们去找那个印刷工,提出把她卖掉。他们不再让她待在他们的会所里,因此,好几个星期她能在哪儿睡就在哪儿睡,从他们给她留在门廊的碗里吃东西。像一条狗,她说。像一条狗。再后来,老爷就买了她,不过这之前,她早就悄悄溜开,拧断了两只公鸡的脖子,并在她情人的两只鞋里各放了一只鸡头。从那时起,他每迈一步,就会离永恒的毁灭更近一步。
听我说,她说。我那时和你一般大,只有对肉体的渴望。人有两种渴望。鸟儿的喙可以梳理羽毛但也会啄咬。告诉我,她说,等他把这里的活儿干完后会怎么样呢。她说,我想知道他会不会带你一起走。
我不想知道这个。当时不想,从来都不想。我知道你不能偷走我,也不能娶我。两条路都违法。我只知道,你一走,我就枯萎了,而当太太派我去找你时,我又变得笔直了。这是去办美差而非逃跑。
心里想着这些,让我一直向前走,没有躺倒在地让自己睡上一觉。我累得要命,好想喝水。
我进入一片地方,这里有奶牛在树丛间吃草。既然树林里有奶牛,附近就会有农场或村子。无论老爷还是太太都不会放任他们仅有的那几头牲口像这样乱跑。他们给牧场围上篱笆,因为他们要用粪作肥料,也不想跟邻居们吵架。太太说,老爷说牧场里的草很快就会死光,所以他才要去做别的生意,因为在这种地方经营农场永远都不够赚。不说到处猎食的野畜,光是墨蚊就会抹杀掉一切希望。农场的存亡由昆虫的胃口或气候的兴致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