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期历史(第9/10页)
尽管惟真脸上略过困扰的神色,但他仍点点头。而博瑞屈的脸上则笼罩了一层阴影,那是提灯的黄色灯光无法赶走的。
“我的主人对这件事难道一点发言的余地都没有吗?”博瑞屈大胆地表示异议,“我觉得主人为了不伤耐辛夫人的心,可以拨一笔钱给这小孩的母亲和家人,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他应该可以这样周到谨慎地——”
帝尊王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打断他的话。“他早在上那个女人之前就应该周到谨慎了。耐辛夫人又不是全天下第一个必须面对她丈夫私生子的女人。因为惟真的处理不当,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现在再把他藏起来也没用了。而且,博瑞屈,我们不能光顾着不伤耐辛夫人感情,这毕竟事关皇室的私生子。把这样一个小孩留在这种地方,就像是在国王的脖子上挂了一副武器晃来晃去,这一点连养狗的人都看得出来吧!就算你看不出来,你主人也看得出来。”
帝尊的声音里多了一些冰冷严厉的意味,之前我从没看过博瑞屈对任何东西显露出畏缩,但现在却看到帝尊的这番话让他一阵瑟缩。这使我感到害怕,我把毯子拉起来盖住头,往稻草堆深处钻。我身旁的母老虎从喉咙深处发出轻微的嗥叫声,我猜帝尊因此后退了几步,但我不能确定。不久后他们就离开了,就算他们还多说了什么,我也完全想不起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想大概过了两三个星期,我发现自己坐在博瑞屈的身后,双手紧抓着他的皮带,并试着用我短短的腿夹住胯下的马身。我们正离开那个寒冷的村镇,朝南边较温暖的地区前进。那段旅程长得似乎永无止境。现在回想起来,骏骑一定曾在某个时候来看过他这个私生子,并在关于我的这件事情上对他自己做出了某种判决。但我不记得有跟我父亲见过面,我脑海中对他唯一的印象,是来自挂在公鹿堡墙上的一幅他的画像。过了很多年之后,我了解到,当时他的外交政策发挥了非常好的效用,他签订的条约以及因此达成的和平一直延续到我十几岁的时候,他也同时赢得了齐兀达人的尊敬,甚至喜爱。
事实上,我是他那一年唯一的失败,而且是重大的失败。他赶在我和博瑞屈之前回到公鹿堡,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等我们抵达的时候,他和耐辛夫人已经离开了宫廷,还以细柳林爵士与爵士夫人的身份迁出公鹿堡。我去过细柳林,发现这地名其实跟实景毫无关联。那是一处温暖的河谷,中央广袤的平原有一条和缓的河流穿过,两旁是起伏和缓的山丘,适合种植葡萄和谷物、生养胖嘟嘟的小孩。这是个柔和的居处,远离边界,远离宫廷政治,远离任何骏骑到那时为止都当作生活重心的事物。对于一个本来会成为国王的男人而言,这等于是将他流放到远方,是一种温和又不失身份的放逐,就像是用天鹅绒按住了一名战士,让一个具有鲜见才华的外交家从此沉默。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鹿堡,作为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同时也是私生子。惟真王子成了王储,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深远的痕迹。我无父无母地在宫廷中成长,宫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会触发些什么的催化剂。而我也确实变成了这样的催化剂。
- ✍Fitz用在名字的字首,有“……之子”的意思(如现在颇为普遍的Fitzgerald这个姓,本意就是“Gerald之子”),尤指国王,王子的私生子,所以博瑞屈随口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又由于此词用来称呼人是带贬义的(跟直接叫他bastard差不了多少,只不过fitz同时还指出了父亲方面的皇室血统),因此本书音译为“蜚滋”,借取“蜚”短流长由此而“滋”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