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带斑马进赌城(第8/10页)

“噢,天哪!”安娜贝丝说,“这地方可真……”

“美好,”格洛弗接着说,“非常非常美好。”

壁橱里放着很多衣服,而且我穿起来都很合身。我皱了皱眉头,觉得这一点上有些地方有点不对劲。

我把阿瑞斯的背包丢进垃圾箱。现在不需要这个了,我们离开这里的时候可以在酒店商店里买一个新的。

我冲了个澡,在经历了长达一周的可怕旅程之后,这种感觉实在是棒极了。我换了身新衣服,吃掉了一包薯片,一口气喝下了三罐可乐,很久没有感觉这么舒适了。在我脑袋里的某个小角落,有个小小的问题仍然一直在烦扰着我。我好像梦到了什么事情…… 我需要和朋友们谈一谈。但这件事可以等等再说。

我从卧室里走出来,发现安娜贝丝和格洛弗也都洗好澡换好了衣服。格洛弗正在心满意足地吃着薯片,安娜贝丝正在用遥控器把电视转到国家地理频道。

“有那么多的电视频道,”我对她说,“可你居然去看国家地理。你不是疯了吧?”

“这节目很有意思。”

“我感觉很好,”格洛弗说,“我爱这个地方。”

他脚上的鞋子正伸出双翼,把他的一只脚从地面上抬了起来,又放了回去,他甚至都没有察觉到。

“那么现在干什么?”安娜贝丝说,“睡一觉吗?”

格洛弗和我对视了一眼,咧开嘴笑了。我们两个都拿起了各自的绿色塑料莲花现金卡。

“现在是游戏时间。”我说。

我已经记不起来上一次我玩得如此开心是什么时候了。我来自一个比较穷的家庭,在我的观念里,出去吃一顿汉堡王,租一张碟来看看电影,已经算是很挥霍的事情了。享受一下五星级的拉斯韦加斯大酒店,根本没敢想过。

我玩了五六次高空弹跳,又去坐了滑水道,在人造滑雪场滑了雪,还玩了虚拟现实的激光射击,以及联邦调查局狙击手游戏。我看到了格洛弗几次,他也是从一个游戏换到另一个游戏到处玩。他真的很喜欢那个反转猎杀——就是那种鹿会跳出来对着农民开枪的游戏。我看到安娜贝丝在玩难题问答和其他需要动脑力的项目。这里还有那种超大型的3D模拟游戏,你能在里面建造自己的城市,还能真实地看到全息激光建筑图像从显示板上拔地而起。我对这个没什么感觉,但安娜贝丝很爱这游戏。

我不大确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才意识到有些事情不对劲。

大概是从玩虚拟现实的狙击游戏时,我注意到站在我旁边的那个家伙开始的。我估计他大概十三岁,但穿的衣服却非常奇怪。我觉得他可能是某个模仿猫王的表演者的孩子。他穿着喇叭口的牛仔裤,红T恤上有着黑色的滚边,而且他在烫过的头发上又上了厚厚一层发胶,整个发型就像是新泽西的女孩参加返乡联谊会时的样子。

我们一起玩了一局狙击手游戏,然后他说:“真是顶呱呱啊,哥们儿。我来这里两星期了,这些游戏真是越来越好玩了。”

顶呱呱?

之后在我们聊天的时候,我提到了某个东西很“冏”,他惊讶地望着我,就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个词可以这么用。

他说他的名字叫达伦,但当我开始问他一些问题的时候,他可能觉得和我待在一起很无趣,就又回到了电脑屏幕面前。

我说:“嘿,达伦?”

“什么事?”

“现在是几几年?”

他皱着眉头看我:“在游戏里?”

“不是,在真实生活里。”

他努力想了想:“一九七七年。”

“不是吧。”我开始有些害怕起来了,“真的吗?”

“嘿,哥们儿,别闹了。我正打游戏呢。”

在那之后他就完全把我忽略了。

我开始到处找人交谈,但这样做真的不大容易。他们全都粘在电脑屏幕之前,要不就是视频游戏,或者是美食和其他东西。我遇到一个家伙告诉我现在是一九八五年,而另一个人则对我说现在是一九九三年。他们全都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没有到这里多久,有些是来了几天,最多的也不过几个星期。他们不大清楚时间,也完全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