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家族天赋(第4/5页)
“而其中一个俘虏就是我的祖先塞内卡·格拉古?”
“完全正确。”玛尔斯表示赞同,“帕提亚人让这些被俘的军团士兵当劳力,因为他们都是相当优秀的战士。之后,传说帕提亚人又与另一波军队遭遇了——”
“中国古代的战士?”弗兰克猜测,“然后那些罗马俘虏进入了中国。”
“没错。说起来很丢人。不管怎样,这就是一支罗马军团来到中国的过程。罗马人最终在那里定居并建立了一个新家园,据说叫做——”
“骊靬。”弗兰克说,“我的妈妈说那里可能是我们的家乡。骊靬,可能就是军团(骊靬的英文拼音为Li-Jien,和军团Legion发音相似——译者注)。”
玛尔斯看上去很高兴:“现在你弄明白了。然后这位老塞内卡·格拉古,他也身负你们家族的天赋。”
“我的妈妈曾说过,他与龙作战。”弗兰克回忆着,“她说他是……他是最强的。”
“他是很优秀。”玛尔斯承认,“不过没有优秀到能避开军团的噩运,但仍然很不错。他在中国定居,把家族天赋传给了他的孩子,然后代代相传。最终,你们家族移民到了北美洲,与朱庇特营地开始有了关系——”
“一个完整的循环。”弗兰克说,“朱诺说我会给家族带来一个完整的循环。”
“我们等着瞧吧。”玛尔斯朝着他的外祖母点点头,“这些她都想要亲口告诉你,但我觉得还是替她交代一部分吧,毕竟这位老人也没太多气力了。那么你弄明白你的天赋了吗?”
弗兰克踌躇起来。他有了一个念头,但这似乎太过疯狂——甚至比一个家族从希腊搬到罗马又搬到中国再搬去加拿大还要疯狂。他并不想大声把它说出来,他也不想说错话让玛尔斯嘲笑他。“我……我觉得是。但要对抗那些食人魔大军——”
“是的,那会很艰难。”玛尔斯站起身子伸了伸胳膊,“当你的外婆在早上醒过来时,她会为你们提供一些帮助的。在那之后我估计她就会死去了。”
“什么?但我必须要救她!她不能留下我一个人。”
“她已经度过了完整的一生,”玛尔斯说,“她已经做好准备继续前进了。别那么自私。”
“自私!”
“这位老太太仍然逗留在这里是由于一种责任感。你的妈妈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我爱她。她总是把自己的责任放在第一位,在任何事情之前,甚至包括她的生命。”
“甚至包括我。”
玛尔斯摘下了太阳镜。他的脸上本该是双眼的地方,有两团微型的火球,就像核爆炸那样猛烈地燃烧着。“自怨自艾毫无帮助,孩子。那也和你不相配。即使没有家族天赋,你妈妈也给了你最重要的性格——勇敢、忠诚和头脑。现在你必须决定如何使用这些。到了早上,听你外婆的话,听从她的建议。你们仍然可以去解放塔纳托斯,拯救营地。”
“却把我外婆留在这里等死。”
“生命之所以宝贵就是因为它会结束,孩子。记住这句来自神祇的话吧。你们这些凡人是不理解自己有多幸运的。”
“是啊,”弗兰克嘟囔着,“真幸运啊。”
玛尔斯笑了起来——那是一阵刺耳的金属撞击似的声音:“你的妈妈曾经告诉过我一个中文成语,苦尽——”
“苦尽甘来。”弗兰克说,“我恨这个成语。”
“但这的确是真的。现在人们怎么说来着——没有痛苦就没有收获?这是相同的概念。你想做的都是容易的事情,吸引人的事情,和平的事情,多半到了最后都会变味。但如果你选择了困难的那条路——啊,那样你就能收获到甜蜜的回报。责任、牺牲,它们都是有意义的。”
弗兰克的心里感到一阵厌烦,几乎说不出话来。这就是他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