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册 胡不归 奇谈之一:胡不归(第12/33页)

区小妹转身就走,这个刘地既然能不惜花这麼多钱演这出戏来套关系,就更加说明了他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对这种人还是走为上策,避之大吉吧。

“美女,你别走啊,你听我解释啊……美女,别丢下我啊……”刘地嘴里叫得声大,脚底下却根本没有挪步追上去,直到区小妹的身影完全消失,他才笑出声来:“这样都没什麼反应?我真服了。”说著,身影倏地从街道上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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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孟蜀与火儿的行程依旧是参观城市。

孟蜀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到过人类社会了,看什麼都觉得新鲜,什麼都要问。他的导游兼解说员火儿就不停地为他介绍种种城市设施:“那边那个叫银行。里面放了很多没用的钱,是个你没钱时可以去抢的地方。”“那是饭店,有些人类的手艺还不错,可惜他们的材料不够丰富,没有妖怪和人类做成的菜。你不是收集了很多妖怪吗?拿些出来让瑰儿作来吃吃……(他对孟蜀的收藏依旧念念不忘)”“那边是所学校,狐狸就在那里上学。”“那边有个加油站,汽车要喝汽油才跑得动……当然你要开著它跑也行。”“那边是红灯区……那只死狗说红灯区就是有很多食物的地方,我看也不比别处多……乾脆咱们拎个材料回去让瑰儿做来吃吧。”

在火儿叽叽喳喳的解说声中,孟蜀正遥望著整座城市。五彩绚烂的各种霓虹灯把城市打扮出异样的美丽,无数的车辆在灯火通明的道路上行驶,划出流星般的光迹。孟蜀的目光沿著这样一条条灯的河流渐行渐远,极目尽处才看到灯火之外的黑夜颜色。原来,现在的城市这麼大了,人类变了,城市也变了……

“你在看哪里啊?这边这边,我是问你这边这个人的样子好不好吃?”火儿的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孟蜀摇头一笑,看看火儿挑了半天才看中的宵夜,不由得又露出苦涩的笑容。那时的女孩子哪有这样装扮的,人不人鬼不鬼,看那发色,看那穿著,将来谁家敢娶……什麼,那是男人?孟蜀一时受不了刺激,差点从空中栽下去,现在的男人居然都这样打扮了?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见鬼了,拖著火儿赶快离开,周影则紧紧跟在後面。

现在的城市是没有夜晚的,不管哪一个角落,都亮著色彩绚丽的灯火、传出各种嘈杂的声音。热情好客的火儿生怕他不喜欢,还专门带他去最热闹的地方。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游荡得越久,孟蜀的心情就越烦躁,内心甚至几次生出了想要把眼前这些烦人的景物一扫而光的冲动,幸亏火儿在身边说个不停,灵兽特有的危险气息还能令他的心神不得不凝聚,才不至於出现情绪迷乱、任意出手的事情。对他来说,火儿就是最好的“药剂”,能令他时时保持清醒,而这也是他甘心跟著火儿这个小孩子四处胡闹的原因。

孟蜀收回目光,回头瞟一眼周影,忽然问:“周影,你在这里住了那麼久,平时喜欢去哪里啊?”

这些天来,周影只是一路跟著他们,很少开口说话,见孟蜀发问,他很认真地想了想才说:“公园。”他除了工作、回家之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店和公园,而公园可说是城市里绿色植物最多的地方,所以硬要说周影喜欢哪里,大概就是公园了。

“好,咱们去公园走走。”孟蜀大声决定。

“什麼?我给你介绍了半天,你最後只想去公园!”火儿不满地嘟囔。他是很想带著孟蜀在立新市兜上几圈,然後看看那些小妖怪们惊慌失措的样子取乐,毕竟自己的样子他们已经见怪不怪,很难再引起大的骚动,有孟蜀的加入,肯定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出现。谁知道几天下来,孟蜀感兴趣的不是在摩天大楼顶上吹风、在空中俯视城市,就是在街上莫名其妙地兜圈子,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想去的地方,居然又是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