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4/5页)

…别在我学校闹乱子,我还想在这儿上学啊!赶紧将他撞开,那个小女生居然还瞪我,大发娇嗔的问我是谁。

我是谁?我是来救妳这麻瓜的倒楣鬼!

来不及回话,我已经让暴怒的阿默抓住,他大吼,「吃了妳!」

冷冰冰的声音划破这团溷乱,「不是告诉过你,林靖是我的吗?你想死?」…柏人来干嘛?他不是出差中吗?!

那个白痴小女生居然双手紧握,「为了我打架欸…好浪漫喔~」

…说她是白痴,一点都不亏。

在我又哭又叫,和圣叔叔的强力干涉下,终于平息这团溷乱。我啜泣着,所有叔叔的外套都没了釦子,连圣叔叔都不例外。唯一外套完整的,只有迟到的柏人。

但他和阿默的脸可不太完整,两个人脸上都有淤血和擦伤。

「你们是来干嘛的啦。」我气哭了,「还打架…怎么这样啦…」看柏人那张淤血的冰箱脸,越发有气,「你不是在上班?」

「我跷班了。反正只是例行检查。」他掏出手帕乱擦我的脸蛋,「哭什么?」

「他们只是想要庆祝妳毕业啊。」圣叔叔拍拍我的肩膀,「大家一起照张相。」

我愣了一会儿,不太自然的转过头,「…我不喜欢照相。」

「因为人会一个个消失?」柏人点了烟,唇角有些血渍。「没错,每个人都会消失,生离死别,在所难免。」他将我拽到最中间,「但是,妳还是得照。」

我看着有些不好意思的叔叔们。他们…没有参加过这类普通人的活动吧?他们兴高采烈的换上西装,忐忑又兴奋的来参加毕业典礼,而我…却跟他们没什么关係,他们却这样用心的爱我。

我比之前还想哭,但反而挤出笑容。

后来我凝视着这张照片,这成了我最宝贝的宝物。特机二课的叔叔不太自然的对着镜头傻笑,伸出两个指头,对着镜头说「Ya!」一副傻兮兮的样子。

我是这群傻兮兮的大叔们一起疼爱到大的。以后不管会消失多少人,我都没有忘记过他们的名字。

他们都是我亲爱的「爸爸」。是我这个贫穷、杀掉亲生父亲也要活下去的孤女,终生的亲人。不是他们的宝贝爱护,我可能早就背弃一切,坠入深渊了。

这是我们的「全家福」。特机二课的全家福。

洗好照片以后,我一张张的发,发到阿默的时候,他不太高兴。牵扯到食物他的反应总是特别激烈。

不过他还是把照片收了起来,点了点头,算是道谢过了。

这种奇特的饮食习惯是怎样啊?翻着他过往的悔过书非常头疼,他这种渴求血肉的行为其实和其他人都不相同。

但课裡其他叔叔都像是习以为常,我还撞见圣叔叔拿快要过期的血浆给阿默,劝他多少喝一点。

但他并不是吸血族。他的特徵完全是蛇妖啊,每到春秋两季,他都会特别请蜕皮假,而且等回来的时候皮肤特别光滑,年轻很多。

蛇妖为什么会这样渴求血肉?而且他是溷血儿呀?

我翻着书,百思不解。

妖族和神魔不同。基于一种奇妙的规则,神魔无法久居的人间,妖族却可优游其间。所以妖族跟人类通婚最简单,虽然大半都是人类的基因佔上风。妖族的确也有血腥残暴的历史,曾经喜爱吃食人类。但这种猎食,却不是必要的。比较接近一种夸耀力量的猎奇吧?因为不吃人类,妖族也是活得好好的。

当然有吸食人气的妖族,或者是饮血的吸血族。前者往往摄食极少的量就可以生存,至于后者…曾有学者认为他们的起源不是妖族。

…啊。

我冲去圣的工作室,他正专心的看着显微镜。「嗯?怎么了?」

「圣叔叔…阿默是蛇魔吧?」我有点结结巴巴,「所以、所以他才需要人类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