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归天马 11(第6/9页)



  “我父亲死在红药原,我母亲是个东陆女人,也不在世了。只剩下我两个哥哥。”苏鸣颔首。“咱们这一对杂种和野种,往后不会再见面了。你自己保重。”夺罕无言地点头。走到门旁,他回身问道:“为什么你老管你自己叫野种?”“没有人告诉过你么?”“他们怕你。”“这可真冤枉。我是个顶好说话的人。”青年微笑了,“我父亲是名将世家的嫡子,我母亲却是个侍婢,出身于你能想象到的最贫贱的家庭。我和仆人们的孩子一起长大,随便谁都能骑在我身上,揪我的耳朵。他不缺儿子,从来没认过我,但总归还管我一口饱饭,直到我十四岁那年,他迷上一个歌姬。为了那个和我同岁的姑娘,他遣散妾室,卖掉所有与他有染的奴婢,还有私生子。这时候他倒又想起我是他的野种了。”“他卖了你?”夺罕皱眉。

  苏鸣大笑,“我逃了。我偷了他一把旧刀,一匹老马,从浔州走到天启,投了京畿营。僭王围城的时候,我已是羽林千骑,奉命死守天启承稷门,在叛军阵中看见了我父亲的旗帜。那是我一辈子最快活的一天。十四年里他没正眼瞧过我,可是从那天起,我给他一刀,他就得挡我一刀,他不能再当世上没有我这个人。几年后,我带着四万兵马把他堵在销金河边。他认出了我的脸,我捅穿了他的肚子。”他拍了拍胯侧的钢口阔刃直刀。“用他自己的旧刀。”羽林军的作息简单,每月有一旬入宫轮值,余下的时间操演休息。夺罕几乎还是个孩子,毫无资历,领队的千骑分派给他一个无足轻重的哨位,在北小苑门外守夜。北小苑里住的是宫内杂用人等,约有两千之数,织绣洗染,锻钢琢玉,行当一应俱全。

  夺罕值完夜,多半会去铸剑房里消磨时光。比起冰冷的营房来,他更愿意被炉火烤得汗流浃背。剑师们喜欢他手脚勤快,能顶半个学徒用,也不赶他,有时让他帮着照看冶炉。

  四月以来,剑师们却再不准夺罕迈入铸剑房一步,他们正在重铸前代皇帝极为珍视的一柄断剑。夺罕看过那些精钢的碎片,断口在日光下呈现迷人的玫瑰金色,不论将它们在手中握上多久,依然如坚冰般寒冷。为了保持熔铸的火候,剑师们已连续半月轮班,往炉内添加水银、牲血与上好的柏木炭,使炉火时刻呈现纯净的青白。金红通明的钢水像活物似的在炉腔内缓缓翻滚,日渐变化,最终只剩下白金颜色,带一抹少女颊上的淡淡胭脂红晕。夺罕昨日来窥探时,钢水方才脱模,剑坯交由六十余岁的剑师头领独力锻造,据说那锤打必须一昼一夜绝不间断,只要有一锤落错、落慢,全盘皆废。

  铸剑房今天异常安静,没有不绝于耳的砧锤声,连风箱亦不再鼓动。夺罕猜测剑已铸成,于是小心撩起门帘向里偷看。

  剑师们睡了一地,鼾声此起彼伏。身披黑地锦袍的男人茕立屋中,将尚未上柄的剑刃举到眼前,另手托住剑脊,细细验看每一寸刃口。似是察觉到夺罕的目光,他骤然旋身,向门口望来。

  夺罕愣在原地,竟忘了低身行礼。

  那人脸孔线条峻直飞扬,锦袍下襟的沿子是一尺来阔的金线海潮纹,领襟堆绣一尾气韵灵动的五爪龙,两枚红榴石缀成龙目。是帝旭。

  这几年来,在街谈巷议与诸位将军府邸的厨房马厩中,夺罕也曾听过无数传闻。帝旭几乎从不上朝,每次出现在朝堂上,多半是为了下旨砍谁的脑袋。光复以来,赋税越发苛刻,却总也不能满足帝旭的胃口。人们总是说他靡费无度,行事颟顸,想是被什么妖物迷惑了心窍。夺罕想起阿摩兰悬于城头的尸首,乌鸦把他吃得只剩骨架,一截截掉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