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4页)
“啊呀,爷爷,我饿得要啃地毯了!”厅里传来一个含混的声音。
我起来去见小亨利,这个阿尔伯特的小外孙,这个好孩子。我本来期望见到一个小小的活泼的十四岁小伙子,或者戴着校帽的学生,让我吃惊的是,站在门口的是一位个子高高的绅士,大概有6英尺高,有着一头黑发,黑眼睛和淘气的笑容。小亨利可真不小呀!小亨利是……呃,他很英俊。因为他妈妈身体不舒服,所以只有我们三个一起吃晚饭。我感到脸有点红,对我来说,这可真是顿别扭的晚餐。
“亨利,我的小伙子!”阿尔伯特走过去给了他一个随意而充满爱意的拥抱,就跟抱一头西班牙猎犬似的。
“老伙计!”亨利轻轻给了他一拳,一只手搂着他的肩膀,“我的晚饭呢?赶紧给我呀!”
“不给!今晚没有我外孙的饭!”
“那我马上去别的地方……哦,你好!哦,我不该……这是谁?”
“我说得教你点进门的礼仪吧。亨利,这是雪诺小姐。今天她来过书店。”
“爷爷,要我一直提醒您吗?您不能把客户拽到家里来!如果他们不想买东西,那是人家的特权。您不能把人家弄到这儿,直到人家愿意买威尔基·柯林斯的小说!雪诺小姐,原谅这个老人家吧,他有点精神不正常,您看出来了吧?您马上就可以走了。”
我真是很想回应他的玩笑,但不知该怎么答话。我对他的欣赏之情肯定都写在脸上了,而尴尬夺走了我讲话的能力。我不能看他。
“今天下午我看到您了,没错吧?”他继续说,“您刚要进我爷爷的书店时,我差点撞倒您了。让我再次向您表达我的歉意。”
我可真没认出他就是在书店门廊的那位绅士。我只看见了一顶帽子和一件大衣。我又冒险迅速地瞥了他一眼,希望再次看的时候他就没有那么帅了。但他看起来更帅了。他的微笑简直能让我的心开出花来——如果我不是这么心慌的话。我跟罗宾、本杰明或者恩德比村里的任何年轻人玩闹时从没有过这种令人惊奇的感觉。就我对自己的认知而言,我一直自诩是个不受诱惑的人。但眼下看起来可不是那样。
“傻孩子!”见我仍旧没有说话,阿尔伯特过来干预,“我正想告诉你。我俩共同的朋友刚去世。我邀请雪诺小姐来吃晚饭,这样我们可以一起回忆回忆我们的朋友,也加深对彼此的了解。”
那张笑嘻嘻的脸立即变得严肃起来。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情。他走过来跟我握手。我的手在他的手里显得又小又凉。“哦,雪诺小姐,真遗憾您失去了好朋友。欢迎您来我们家!我很高兴见到您,虽然我希望是在别的情况下。我明白了,您的朋友一定是最近才去世的吧。”他看着我服丧的黑衣。
我终于说话了:“谢谢您,克鲁姆先生,您心眼真好。是的,我朋友是最近去世的。不过,我很久前就知道会这样,所以也没有……嗯……是的。”我想说也没太震惊,但那不真实。对我来说,没有奥芮莉亚的世界,就跟以前一样惊心动魄。
“可真糟糕。那我就更高兴您能到这儿来了,或许我们能给您点安慰和友谊。我也为您感到遗憾,爷爷。我认识这个人吗?”
“不,亨利。我好久没见她了。雪诺小姐带给我的这个消息。别替我担心了。现在,雪诺小姐,小伙子,我们吃饭吧?”
“我就想说这个呢!”亨利边嚷着边甩掉外套,“雪诺小姐,我不是克鲁姆先生,我是米德先生,但那听起来像是在喊我老爸,所以请叫我亨利吧。您看,我们在这房子里都很随便。”
当然。凯特是阿尔伯特的女儿,亨利是她的儿子。我想象着一个亨利·克鲁姆,一个小屁孩,可是亨利·米德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