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作案者需要掩盖的到底是什么呢?
强奸,有发生在熟人之间的,也有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在丽红被杀一案中,如果是陌生人作案,大可不必伪造强奸现场。如果是熟人作案,虽然已经杀了丽红,但仍旧怕公安机关查出些什么,所以故意把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向被人强奸灭口的方向上引。要不然,嫌犯费了这么大的劲,精心伪造这样的一个被强奸现场,意义何在?
伪造案发现场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掩饰自己,混淆侦查视线,把侦查机关的视线引向其他人,从而栽赃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