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被窥伺到的尸体(第3/4页)
打死结经常被用于自杀,而且自杀多半不用容易松开的腰带,而选择可以陷进皮肤中的毛巾。
自杀时,可以打很完整的死结,这在很多案例中被证实过。如果脖子上缠的绳子松开他杀的可能性大,死结的存在则使自杀的可能性增加。
但也有犯人勒死人后为伪装成自杀或害怕死者苏醒过来故而打上死结的可能。如果是这样,那么因为年轻女人独自在夜间开车一般不会请素不相识的人同乘,所以犯人多半与被害人相识而且相当亲近。他与被害人并排坐着时瞅准机会,把毛巾缠到死者脖子上一鼓作气绞死了她。
在绞杀过程中比较困难的是如果死者事先有所察觉必然会抵抗、会大声求救、拼死挣扎,这期间如果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必定非常危险。
从这方面讲,犯人必须得到死者的信任。死者衣服没有乱,也没有争执打斗的痕迹。在他杀的情况下,为了把缠在脖子上的绳索扯下来,被害者会用自己的手指把脖颈抓得一道道的,而在这名死者身上没有这种“防卫伤”。
另外车中也没有被翻过的痕迹。可以确认是属于死者的鳄鱼皮包中放着化妆品、零碎物品及70000元现金。另外身上带的镶有钻石的戒指及银项链都还在。从这些情况来看这不是以盗窃抢劫为目的的犯罪。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是自杀还是他杀。随着调查的深入,又发现车内有剩下1/3量的安眠药瓶。从容量推算,缺少的药量在极限以上。安眠药的发现令死因带上了自杀的色调。服用安眠药后,把毛巾缠到脖子上勒住,在意识消失之前打个死结。自杀情况下,周围车中情侣没有意识到也就不足为奇了。
关于死者的身份是从驾驶证上搞清的。她名叫佐伯真知子,22发,家住涩谷区广尾——XX广尾阳光大厦605房间。同时也知道了工作单位。
对尸体进行了解剖。据第二天拿出的解剖结果,直接死因是由于窒息,采用方法为用毛巾缠绕脖颈一周用力勒住后,在前面打死结。死亡时间为25日下午1点至26日凌晨1点之间。
另外胃内安眠药量没有达到致死程度。没有生前死后性交及对尸体进行猥亵的痕迹。另外死者已有五个月的身孕。
据死者工作单位位于银座六丁目的花梨俱乐部讲,死者本人曾在25日下午5点左右,给店长打电话以身体情况欠佳为由请了假。
根据以上解剖和调查结果,管区警署召开了会议。成为讨论焦点的首先是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
“首先,死者在事前服用了安眠药,脖颈处未见防卫擦伤,而且使用了适用自杀的毛巾这几点来看,自杀的可能性极大。”这是自杀说。
“服用安眠药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是自杀。犯人为了更容易得手,在犯罪前让犯人服下的可能性也很大。当安眠药药劲发作,被害人意识朦胧之际动手,那她脖颈处没有抓伤也就可以理解了。另外,为了达到犯罪目的,使用效果好的毛巾并打上死结也无可非议。死结并不表示就是自杀。虽在车内发现了安眠药瓶,却并没有发现服药用的水或饮料。那样大剂量的药片没有水无法服用。”马上有人对此提出反驳。
“死者并不一定是在现场服用的。她可以在其他地方服用然后来到现场,用毛巾勒住脖子。”
“犯人也可以这样做,这不能成为自杀说的证据。”
“这么大量的安眠药犯人得找什么样的借口要死者服下呢?如果本人不想服用,那就不会喝下这几乎会致人于死地的安眠药吧。”
“药这种东西可以用很多方法让她喝下去。她不喝也可以强迫她喝。总之叫她无力抵抗就行了。我们也曾见过很多使用安眠药杀人的案例嘛。”
会上他杀说占据优势。代代木警署设立了搜查本部,就死因进行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