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7/32页)

后来,正当人们以为没有喊叫、没有喧哗、没有狂怒或其他群众性事件的紧张气氛不能再长久持续下去时,人们在寂静之中听到了马蹄的嗒嗒声和车轮的辘辘声。

一辆双马驾驶的封闭的车子,即警察局长的车子,从德鲁瓦大街驶来。它经过城门,出现在通往刑场的狭窄巷子里,此时每个人都看得见。

警察局长坚持采用这种方式把罪犯带出来,因为不这么做,他相信无法保证罪犯的安全。通常是绝对不采用这种方式的。监狱距刑场还不到五分钟路程,假如被判刑者出于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步行前往,那么也可以用一辆驴拉敞篷小车来送罪犯。一个人同车夫和穿着号衣的差役一道乘着豪华的马车,在骑兵的护送下到刑场受刑,这情形谁也没见到过。

尽管如此,在人群中并未发生不满情绪和骚乱。相反,人们对事情如此处理感到满意,认为让罪犯乘坐马车真是别出心裁,情况恰似在剧院里,一出老戏突然用人们意料不到的新方式演出时人们对它的评价一样。许多人甚至觉得,这样出场是合适的。对于一个如此残暴的罪犯,人们必须特别对待。不能像对待普通的拦路抢劫犯那样,把他戴上手铐脚镣拉到刑场上打死。像那样根本不会引起轰动。把他从华丽马车的座位上拉下来带到安德烈侧立十字架上——这种残酷性更加具有想象力。

马车在行刑台和看台之间停住。随从们跳下车来,打开车门,放下小梯子。警察局长下车,跟在他后面的是卫队的一名军官,最后是格雷诺耶。他身穿一件蓝色外衣和白衬衣,脚穿白丝袜和有搭扣的鞋子。他没有戴镣铐,没有人拉着他的手臂押他走。他像个自由人从马车上下来。

随后奇迹就发生了,或者说是类似奇迹的事情,即令人难以理解的、闻所未闻的和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以致所有目击者在事后,若是在某个时候谈到这件事,都把它称为奇迹,他们总是遮遮掩掩,因为后来他们都为自己曾参与此事而羞愧。

事情是这样的,在街上和周围山坡上的一万观众一瞬间立即坚定地相信,刚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个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子男人,不可能是杀人犯。这并不是他们对他的身份发生怀疑!那儿站着的那个人,就是他们几天前在教堂广场上的官厅窗口所看到的人,就是他们——若是他们把他弄到手的话——早已怀着发狂的仇恨加以私刑拷打的人。他就是两天前根据确凿的证据和自己的供词被判死刑的人,就是在一分钟前人们盼望着行刑官来处死的人。就是他,毫无疑问!

但是——不是他,不可能是他,他不可能是杀人犯。站在刑场上的那个人,是无辜的。在这一瞬间,从主教直至果汁汽水商人,从侯爵直至小洗衣妇,从法院院长直至满街游荡的青年人,所有人都知道这点。

帕蓬也知道这点。他握着铁棍的两只手在颤抖。刹那间,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强健的胳臂变得软弱,膝盖酥软,心里不安。他举不起这支铁棍,他这辈子再也没有力气举起它去打击这无辜的小个子男人,凶手被带上来的那一瞬间他感到恐惧,他哆哆嗦嗦,不得不靠着他的杀人铁棍支撑,以免由于软弱而跪下来,高大、强壮的帕蓬!

聚集起来的一万名男女老幼的情况也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变得像被情人的魅力征服的小姑娘那么柔弱。一种强烈爱慕的、温存的、完全幼稚可笑的爱恋感觉突然向他们袭来,的确,众所周知,这是一种喜欢这个小个儿杀人犯的感觉。他们无力抗拒,也不想抗拒。这像一种人们无法抑制的哭泣,像一种长久克制的哭泣从腹部产生,奇迹般地把一切阻力分化,把一切变成液体并冲刷干净。人们无非是液体,内心化作精神和灵魂,只是具有不定型的液体状态,他们觉得自己的心是不定的团块,在他们的体内晃动,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把自己的心放到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儿男人手中,无论如何:他们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