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宗教统一(第2/3页)

关于这点,我在我这篇小小的文章里只提出一个意见,人们应该警惕两种争论分裂上帝的教会。一种是引起观点争论的事情过于细小,不值得激动也不值得争吵,那只是一些矛盾激发出来的。一个基督教的教父就曾注意到,基督的外衣是没有接缝的,但是教会的外衣却有各种各样的颜色。(出自《新约·约翰福音》第19章第23节)因此他说:“可以允许有不同的颜色,不过不可以让它有分裂的地方。”“和谐统一”跟“专制化”是两件事情。还有一种,引起观点争论的事情是一件大事,但是争到后来变得微妙和模糊了,变成了巧言善辩的争论,而不是实质性的争论了。一个具有判断力和理解力的人,有时应该听听一些无知的人的不同意见,他心里应该非常清楚,这些意见虽然那么不同,实际上是一回事,虽然这些无知的人是绝不会同意的。碰到这种人与人之间判断出现差距的时候,我们该想想,天上的上帝是懂得世人之心的,难道他不会分辨一下,脆弱的世人在看法出现矛盾时,心里想的却是同一件事情,从而把这两种看法全都接受下来?对这些争论的性质,圣·保罗表达得十分清楚,他提出警告,说出这样的箴言:“要力戒世俗的新说和敌视正道的似是而非的学问”(出自《新约·提摩太前书》第6章第20节。),他对这两种倾向给予了同样的关注。人们制造出本来没有的冲突,而且把这些冲突冠以固定不变的新名词,以至于本来应该意义支配名词,实际上反而名词支配了意义。说到和平或统一,也有两种是虚假的,一种和平是以含蓄的愚昧无知为基础的,因为所有的颜色在黑暗中都没有了差别。还有一种和平是干脆容忍一些基本观点的对立。真理和谬误在这种事情上,就像尼布甲尼撒王(传说中古罗马城的创建者。)梦中所见的偶像脚趾上的铁屑和泥土一样(出自《旧约·但以理书》第2章第33节。),它们可以粘在一起,却不会融为一体。

说到获得统一的方法,人们一定要明白,在获取宗教统一的过程中,或为此提供的条件中,千万别去取消和诋毁仁爱的律法以及人类社会的准则。在基督徒中间有两把剑,一把是宗教的,一把是世俗的,这两把剑在维护宗教上都有相应的职责和地位。但是我们不可以拿起第三把剑,那是穆罕默德的剑和其他类似的剑,那就无异于用战争去传教,用血腥的迫害去征服人心。除非在某些情况下,才能不得已而为之,如:对众所周知的丑行、亵渎的行为或阴谋反对国家的策划,更不用说心怀叛变的仇恨,授意阴谋叛乱,把剑交到人民的手中。这类行为都是倾向于颠覆整个朝廷,而这个朝廷又是顺应上帝的意旨而建立的。拿起第三把剑,就是拿第一块石碑去跟第二块石碑(第一块石碑记载人对神的责任,第二块石碑记载人对人的责任。)猛烈碰撞,就是把人当做了基督徒,而忘了他们也是凡人。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加曼木侬(阿加曼木侬为迈西尼王。)竟狠心把他的亲生女儿当做祭品,曾经叹息道:“宗教令人作恶竟到了这个地步!”

要是他听到法国的大屠杀和英国的火药阴谋(法国的大屠杀,即1572年圣巴托罗缪节大屠杀;英国的火药阴谋,指1605年11月5日阴谋炸英王及国会。),不知他还会作何感叹,只怕他的享乐主义和无神论要比以前彻底不知多少倍了。世俗这把剑在宗教诉讼中是要十分谨慎小心才能出鞘的,因此,把它交到普通人民手中,那就是更加荒唐的一件事了。就把这把剑交到再洗礼论(这种论断盛行于15世纪,主张尊重个人意见和信仰。)者和复仇女神为止吧。魔鬼说:“我要上升,上升到至高无上的上帝。”(出自《旧约·以赛亚书》第14章第14节。)那是一种亵渎行为,但如果假冒上帝,再说出这样的话:“我要下降,下降到黑暗之王(即魔鬼。)”,那就更是天大的亵渎行为了。如果使宗教的审判下降到一些残忍的、该诅咒的行为,如:谋杀君王、屠杀人民、颠覆国家和朝廷,那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这肯定是贬低了圣灵,就好似用秃鹫和渡鸦的样子代替了鸽子的形象,基督教会的船舶上挂出了海盗和暗杀者三桅帆船上的旗帜。因此,教会要凭借教义和教律,君主要凭借权威,所有有学问的人,无论是神学家还是伦理学家,要用他们的接引神的拐杖(希腊神话中接引神何密斯像手持拐杖一样,接引亡灵到阴间,这里指学术和教育的引导力量。),诅咒那些有同样倾向支持上述恶行和见解的人,并把他们赶往地狱,就像我们已经做过的大多数事情一样。无疑,在宗教的言辞中,那位使徒(指圣·雅各。)的话应放在首位:“你生气也没有用,人的怒气并不能成全上帝的正义。”(出自《新约·雅各书》第1 章第20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