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案 生异相五星连珠 珠市口兵匪杀警(第9/9页)

警察和城市之间的关系,有点像医患关系。

金木遇上的三个警察,性格老实,但也会欺负人。政府管军人,军人欺负警察,警察欺负车夫妓女,车夫妓女就只能找时机在客人身上撒撒气,受不过气的人就去当土匪了。他们都是社会链条中的一环,上有权力压制,手中又捏着些权力,好像有种身不由己的宿命。

但事情不该这样。心理学上有种畸形性格的描述:惧怕权威,又渴望成为权威,造就了一种欺软怕硬的心态。这种心态,有时候会变成社会性格。

人人身不由己,那就真惨了。

[1]民国初年,财政紧张,分到警察厅的预算严重不足,基层巡警月薪仅1-2块大洋,还常常欠薪,收入比不上拉车。不少警察因工资太低不能养家而辞职,更严重的则去做贼。1918年,警察厅发布《严禁巡警告退》的公告,对辞职警察严厉惩罚,但情况并无好转,基层警察一直缺额,“优者去职,无能者坐以待毙”。

[2]清末民初的警察,日常工作主要是为辖区内的百姓提供服务,包括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街上有人大小便,警察也要管。北洋政府明确提出:警察负有保护人民的专责。当时的民众,已经形成了“有困难找警察”的观念。由于电线电灯的普及,街上电线密布,不时有意外触电的事故发生,京师警察厅专门在各区选拔出80名警察,送内务部学习触电救护法。

[3]造办处是清宫制造皇家御用品的专门机构,专为皇家制作衣服、饰品等日常用品。由皇帝特派的内务府大臣管理,各类专业作坊先后有六十余个,包括玻璃厂、匣裱作、珐琅作、油木作、自鸣钟处、如意馆等。

[4]清末民初,国内交通规则主要参考的是英国规则,车辆要求靠左行驶。直到1946年,才统一改为靠右的美式交通规则。

[5]北京兵变,又名“京保津兵变”,发生于1912年2月29日。北洋军曹锟的第三镇下属军队哗变,一般说法认为这是在袁世凯的策划和具体部署下进行的,但并无充分证据。

[6]北洋时期的基层警察一般不配枪,即使配枪也是军队的长步枪。

[7]民国初年,军阀依仗军队崛起,获得政治话语权,军人成了一个有特权的社会群体。军人利用其身份进行秩序破坏成了主要的社会犯罪类型,并且衍生出了冒充军人犯罪的形式,被媒体称为“穿灰衣的犯罪者”。《益世报》文章曾分析,为何冒充军人犯罪盛行,因为“军人权威优于工人、商人、农人;军人受普通法律之制裁轻于工人、商人、农人”。

[8]曹锟在1923年成为中华民国大总统之前,主要的政治生涯是在保定做直隶督军。

[9]溥仪退位后,在紫禁城内保留小朝廷,从1909年至1924年11月出宫,他曾用各种方法将大量宫廷字画、书籍、珍宝带出宫。溥仪的堂弟溥佳曾说:“当时,我们想了一个自以为非常巧妙的办法,就是把这大批的古物以赏给溥杰为名,有时也以赏给我为名,利用我和溥杰每天下学出宫的机会,一批一批地带出宫去。”

[10]根据当时的违警罚法,妨碍电报、电话之交通,要判15日以下拘留。—— 参考徐珂《老北京实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