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Alvis·(第2/7页)

“你不能证明那一定是菲茨赫伯先生留下的笔迹,丘吉尔先生,我已经一再重复过这一点了。即便克拉克小姐与菲茨赫伯先生相识,这也有可能不是他犯下的罪行,任何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的人都有可能侵犯克拉克小姐,并且将责任推到菲茨赫伯先生的头上。而这种可疑的行为模式变化,也有可能表明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嫌疑犯做出的罪行。”

“我有笔迹鉴定的结果,证实留在克拉克小姐身上的刻字字迹与菲茨赫伯先生的笔迹完全相同。结果由三位美国专门从事笔迹鉴定学的教授给出。”艾登·巴登斯将三位教授写来的信件呈现给了法官,“我们拍摄了刺青的照片,以及雇佣来了最好的速写画家,请他以作画的方式放大并还原了刺青的笔迹,连同有菲茨赫伯先生亲手签名的文件一起寄给了他们,三位教授给出的结论都是一致的。”

在前天的庭审上,哈利·罗宾森提到过了三次同样的质疑,但公爵夫人却对此避而不答,明显是为了将所有的底牌留到今天,那天的示弱,也不过是为了让路易莎小姐走入陷阱的前戏。到这一刻,埃维斯几乎可以确定,庭审持续至今,没有任何一步超出了公爵夫人的计算,无论是路易莎小姐,恩内斯特·菲茨赫伯,还是哈利·罗宾森,如今都只有挨打的份了。

笔迹鉴定还是一个非常新鲜的学科,就连在德国,也没有几个教授研究这一点。学院教导了埃维斯相关的知识,但是那些老师学到的理论也是从美国人发表的论文里提炼出的。哈利·罗宾森可能从未想过笔迹也能鉴定,愣在了当场,在法官认真浏览信件的几分钟内都没有说出一句话。

“从签名来看,这三封信的确有丘吉尔先生所声称的可靠性及有效性。”法官给出了自己的定论。埃维斯忍住了想要向后看去的冲动,他猜测路易莎小姐此刻脸上的神色一定很精彩——不管她演技有多好,隐藏得有多么绝妙。一旁的恩内斯特·菲茨赫伯看上都快要站不稳了,脸色煞白得就像是经年累月洗脱了颜色的布袋。看来这证实了公爵夫人的理论,罪行是由他的黑暗面犯下的,而不是由他。这个可怜的男人是第一次在庭审上见到这样无可辩驳,铁证如山的证据,明明白白地告诉着他自己的确做出过这样残酷的行为。

“而且,尊敬的法官,如同你在信件上已经读到的内容,进行笔迹鉴定的不仅仅只有克拉克小姐这一个受害人,所有的受害者——除了已经自杀死去的宾斯利小姐——身上的刺青都做了鉴定,三个教授同样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又或者——”公爵夫人音调一转,她也跟着转向了哈利·罗宾森,“罗宾森先生可能会认为强|奸了这些女孩的另有他人,而菲茨赫伯先生仅仅是负责在事后前来刻字。”

她的语气很清楚地表明了她并不想接受哈利·罗宾森的示弱,她要堂堂正正赢得胜利,而不是靠着对方律师卖她一个人情。

这句话引起了阵阵大笑,埃维斯猜测康斯薇露肯定将自己的伪装告知了公爵夫人,她才会说出这种话——对真正的路易莎·克拉克而言,这无疑是狠狠地撕下了伤疤,但从效果上来说,这种血淋淋的玩笑,比血淋淋的现实更容易让人——尤其是陪审团成员——接受。

就如同学院曾经教导的:滑稽的死亡会让死亡变得滑稽,却不会让滑稽失去本身的幽默。

“笔迹是可以被伪造的!”在哄堂大笑中,哈利·罗宾森高声嚷道,“就像我说的,如果这一系列的罪行都是由菲茨赫伯先生身边的亲近之人所为,那么伪装成菲茨赫伯先生的模样,接近这些正与菲茨赫伯先生有亲密关系的女人。并在强|奸后伪造菲茨赫伯先生的笔迹——因为这个人知道每次都是与菲茨赫伯先生有过来往的女性被强|奸,很难被警察视为巧合,因此故意将罪行推到他身上,也并非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