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帝知道我爱你(第12/14页)
“抱歉,七年前就该送给你的东西,现在才有勇气送出来。”沈林的目光无比柔和,声音里却含了千丝万缕的遗憾。
陆依一怔,一时竟不知自己该不该接下这份礼物。
如果有人问她,她和沈林是什么关系?
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那个人:沈林是她最好的朋友。
他们从初中相识,至今已有十余年。这十余年,他们无话不谈,他们知道彼此的喜好,共享彼此的秘密,他知道她对乔以南的感情,知道她得了睡美人症,所有乔以南不知道的,他都知道。
她离开韩市七年,断了和乔以南的一切联系,却始终和他保持着邮件往来。
他对她的感情她并不是真的毫无所觉,可那太朦胧了,他从不曾说明,她便总以为是错觉,更何况,这么多年,他的身边,并不是没有过女朋友。
“陆依,我知道你喜欢乔以南,我并不打算横刀夺爱,只是这条项链一直没能送出去,反而让我多了些惦念,这对我而言,并非好事,你懂吗?”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他不知道,也许是初遇的时候,她在半路慌慌张张地冲出来,拦下他的自行车,道:“同学,你也是英领中学的吧?能不能载我一程?”
她不等他同意就坐上了他的自行车后座,催促道:“谢谢啦,快骑快骑……我们还有五分钟。”
她就那样不经他允许,擅自闯进了他的生命里。
那时他们还未同班,但陆依是自来熟的性子,很快就和他成了朋友。
他的位子在走廊边上,靠窗,每每课间休息的时候,窗台上就会偷偷塞进来一包泡椒凤爪,然后他就会看到陆依探出一个小脑袋,笑嘻嘻地道:“沈林,请你吃的,感谢你的搭车之恩……”
每到那时,周围的同学都会拍着桌子羡慕嫉妒恨,然后他就会看到一个青涩帅气的男生揪住陆依的后领把她拖走,一边拖一边咬牙切齿:“你用我的钱给别人买吃的,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才不是你的钱,是姐姐的钱!”陆依一边反抗一边回头朝沈林眨了眨眼,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那时他已经知道陆依的身世,也知道她是被乔家收养的孩子。乔家是韩市数一数二的富豪,能被乔家收养,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幸运,但他知道,如果给陆依选择,她宁愿跟着陆然过贫苦的日子。
他从未见过像她这么乐观的女生,明明从小受尽苦楚,却仍能发自内心地快乐。
他想,爱情来临之前,原来会以怜惜的情绪出现。
可是,这世上有一个词叫作“先来后到”,在他到来之前,已经有人存在在她的生命里,所以他便只能默默地站在她身后,希冀她有一天会回头看他。
七年前的那天晚上,也是在这个校门口,他听到她兴奋地告诉他她将和乔以南一起去巴黎度假,他便突然丧失了送出去的勇气。他想,她把他当作最好的朋友,跟他分享一切秘密,他不应该去破坏这段关系。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发现自己仍未放下,这条项链,代表了他年少时最真诚的心意,是他整个青春最美好的憧憬,他理所应当将它交给它的主人。
“既然是送我的礼物,早就应该拿出来了嘛!我像是会拒收礼物的人吗?”陆依突然笑了笑,伸手拿过项链,直接戴到自己的脖颈上,摸着吊坠问道,“好看吗?”
“我选的,你觉得我会说不好看吗?”沈林笑了起来。他的眉眼很温柔,很容易就让人沉醉其中。
陆依想,如果没有乔以南,她一定会喜欢上这样温文尔雅的沈林,可惜人的心太小,只能装下一个人,所以,沈林,对不起,她终究要辜负他的心意。
“介意给我一个拥抱吗?”沈林忽然问道。
陆依一愣,还未说话,身体已经先做出了反应。她上前一步,张开双臂轻轻地拥抱了他:“沈林,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