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第3/7页)

一如过去的狄更斯,我到美国和加拿大办了一系列朗读巡演,时间是在1873年到1874年,客观来说,那场巡演是彻底的灾难。巡演还没正式开始,一路上的轮船、火车和马车的奔波已经把我累垮。美国观众好像跟英国观众见解一致,认为我的朗读欠缺活力,甚至口齿不清。巡演过程中我身体始终不舒服,到最后就连大量的鸦片酊——我发现在美国寻找并购买这玩意儿出奇地困难——也无法为我带来精力和愉悦。美国观众都是白痴,那一整个国家都是老古板、女学究和乡下草包。对于卡罗琳跟我一起出游,法国人一点儿意见都没有,美国人却完全无法接受我的巡演团体里有个不是我妻子的女性。因此,在美国那漫长的几个月里,我必须独自忍受旅途的劳累、身体的病痛和每晚在舞台上的屈辱,都得不到卡罗琳的慰藉与协助。

我也没有多尔毕来帮我打理巡演时的生活琐事。我雇来代替我督导我某一出戏在纽约与波士顿的上演事宜——我配合朗读巡演安排的首演——的经纪人满脑子只想敲我竹杠。

1874年2月,在波士顿和美国人称为新英格兰那块单调白色帆布地图上的几处郊区疙瘩,我跟多位美国文学圈与知识界的引航光相聚,比如朗费罗、马克·吐温、诗人惠蒂尔、医生作家奥利弗·霍姆斯等人,我不得不说,如果这些人就是“引航光”,那么美国文学圈与知识界的光芒实在非常暗淡。(不过,我倒是很喜欢霍姆斯为我撰写并当众朗诵的赞美诗篇。)

当时我就明白——至今依然相信——那些争先恐后来看我或花钱买票听我朗读的美国人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我曾经是狄更斯的朋友兼合作伙伴。狄更斯是我永远摆脱不掉的鬼魂,是我每次走近一扇全新的门的时候,必然出现在门环上的马利脸庞。

我在波士顿见到了狄更斯的老朋友费尔兹和他太太,他们带我出去享用一顿美味晚餐,又带我去欣赏歌剧。但我看得出来安妮·费尔兹不太喜欢我。所以,不久后我读到她私底下描写我,却迅速登上媒体的文字时,丝毫不感到惊讶:

个子矮小,体型怪异,额头和肩膀过大,跟身体其他部位不成比例。他口齿伶俐,谈吐有趣,内容却乏善可陈……一个在伦敦社交圈备受推崇与宠爱的男人,饮食不知节制,百病缠身,为痛风所苦,简单来说,不是人类的完美典型。

总而言之,我在美国那几个月里唯一享受到人情温暖又放松的时刻,就是我南下宾夕法尼亚州夸克镇探访故友法裔英籍演员费克特那段时间,他就是送狄更斯瑞士小屋那个人。

费克特已经变成酒鬼兼满口胡言乱语的偏执狂,这个曾经出类拔萃(相貌不算太俊美,毕竟他擅长反派角色)的演员如今无论外表或举止都显得粗俗又自满。他离开伦敦之前跟剧院里所有合作伙伴都起过争执,当然,那些人都是他的债主。他也跟他的女主角夏绿蒂·列克莱克吵架,甚至公开羞辱她。后来他到美国宾州娶了一个叫莉琪·普莱斯的女孩,她也是演员,但才华平庸。没有人觉得有必要告诉普莱斯小姐,费克特在欧洲已经有妻子和两个小孩。

1879年费克特肝硬化死亡,根据伦敦的一份讣告,当时他的处境是“遭到全世界鄙夷并孤立”。他的死对我是一大打击,因为他死亡前六年我去夸克镇拜访他,他又再一次跟我借钱,始终没有还清。

去年我写这本(墨渍斑斑的)回忆录时,或者是前年1887年,总之是在我从格洛斯特街90号(埃格妮丝开始尖叫,我觉得不只我一个人听得见,因为魏博太太和其他仆人无论如何都不敢靠近那扇封死的门)搬到我目前居住(兼等死)的温波尔街82号现址后不久……

我说到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