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4/5页)

“最好把门锁上,”我低声说,“我来锁。”但我仍然起不了身。

另一个威尔基站起来,拉上门闩,重新回到座位,铅笔悬在空中。我注意到他是左撇子,我用右手写字。

他拉上门闩锁了门。我发疼的大脑在告诉我:他……它……可以移动真实世界的物品。

他当然可以。那个长了獠牙的绿皮肤娼妇不也在我脖子留下清晰抓痕?

另一个威尔基等着。

我连连呻吟,偶尔痛得大叫,但我开始口述:

“第一篇故事,全是大写。克拉克小姐主述,姓氏也用大写,姓氏后接冒号。已故约翰·范林达爵士侄女,空三格。第一章,用罗马数字,空两格。我感恩我过世的双亲……不,改掉。上括号,我在天国的双亲,下括号。教会年轻时的我做事有条理有规律……不,克拉克小姐没有年轻过,改成……年幼时。句点。开始新段落。”

我哀号着重新躺回被汗水浸湿的枕头上。另一个威尔基依然举着铅笔耐心等候。

我总共才睡了噩梦连连的两三小时,房门就传来砰砰响声。我在床头柜上胡乱摸索,抓到我的表,发现已经快十一点了。敲门声又响起,伴随着卡罗琳严肃却关切的话声:“威尔基,让我进去。”

“进来。”我说。

“我进不去,门锁着。”

我花了几分钟时间储备足够的力气拉开被子,蹒跚地走过去拉开门闩。

“门为什么锁着?”卡罗琳边说边往里冲,绕着我打转。我回到床上,拉过被子盖住双脚。

“我在工作,”我说,“在写东西。”

“工作?”她看见木椅上那一小沓纸张,一把抓起来。“这是铅笔字,”她说,“你什么时候用铅笔写过东西?”

“我躺在床上哪有办法用墨水笔。”

“威尔基……”卡罗琳抓着那沓纸,用古怪的眼神望着我,“……这不是你的笔迹。”她把那些纸递给我。

那的确不是我的笔迹。那匆忙写就的铅笔字往相反方向倾斜(我发现左撇子写的字确实会这样)。字母的构造也不一样,比较尖,更多锐角,无礼的唐突之中几乎带点侵略性,就连空格和空白处的预留也有别于我的习惯。半晌之后我说:“你也看见门锁着。我痛得整晚睡不着,只好写写东西。你、凯莉或你找来的那些孬种助理都没办法帮我誊写,我只好自己动手写。新的期数一星期内就得送到美国和狄更斯杂志的办公室。我右手不听使唤,除了用左手拿铅笔熬夜工作,我还能怎么办?那些字能看得清楚已经很万幸了。”

自从1月22日我倒卧自家门口被发现至今,这是我说过的最长的一段话,卡罗琳却好像并不信服。

“这字迹比你平时的手稿还容易读,”卡罗琳说,她四处查看,“你写字的铅笔呢?”

荒谬的是,我竟然脸红了。天亮以后另一个威尔基离开时想必把笔带走了。穿过上锁的门和坚固的墙壁。我说:“应该是掉了,可能滚到床铺底下了。”

“嗯,根据我刚刚读的几段,”卡罗琳说,“我必须说你这场病和你母亲的健康问题显然都没有影响到你的创作能力。从这些内容看来恰恰相反。克拉克小姐这段叙述有趣极了,我原本以为你会把她塑造成可悲又阴郁的角色,只是个讽刺性人物。不过从前面这一两页看来,她好像是个十足的喜剧角色。我希望很快能读到接下来的内容。”

等她离开房间去指示女仆帮我准备早餐时,我细读那沓厚得出人意料的手稿。第一个句子正是我口述的内容,其余都不是。

卡罗琳仓促间做出的评论很正确:这份手稿费了不少心思和技巧描绘“克拉克小姐”这个惹人嫌恶、好管闲事、信仰虔诚的撰文者。这些段落和叙述语句都是从克拉克小姐对自己的扭曲观点出发的。这是当然,毕竟她是叙述者。比起我夜里口述的那些千回百转的拙劣文辞,这些东西字里行间散发出作者的更多自信,也带着几许喜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