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达之王冯如庸(第3/10页)
打过架的人都知道,你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一定得说话,切忌抬脚就跑。道理就不赘述了。总之,我开始像煞有介事地给冯如庸出主意。一开始我只是想分散他的注意力,好抽工夫逃走,但说着说着,连我自己都认真起来。男人之间是这样的:如果你们打过架(包括单方面的追打)后还能心平气和地说话,你们就会产生友情。我们之间若有所谓的友情,大概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
理智地说,当时我说的都算不上什么好主意,甚至连主意都算不上,只是一些最浅显的现状分析,听完只能更加陷入绝望。但是冯如庸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他听得目瞪口呆,最后已经进入了朝圣的神态。当时的核心问题是这样的:你白天都在店里走不开,晚上你下班了人家也不出来了,你如何才能想见就见?你修汽车,人家姑娘又不开!你要是修自行车还差不多。不解决这个问题,一切都是空谈。这个本身就是空谈的问题使冯如庸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我借机逃脱了,两周都没敢去打球。
根据常理推断,过了半个月,再见面时要么他已经忘了这事儿,要么就不想再提,只需一瓶黑加仑,江湖一笑泯恩仇。打完球去买水的时候,冯如庸正把脑袋扎在一辆捷达里,两手忙个不停。可见,此时他已经能上手修车,而不限于判断异响了。修了一会儿,他直起腰来,把机器盖子“砰”地一扣,发出令人安心的声响。“好了!”他吆喝道,“开走试试!”车开走以后,我看他情绪挺好,走上前去,冯如庸递上一瓶冰凉的黑加仑,酷炫地一甩长发道:“你说得没错,我想出办法了!”
我曾经总结过,我的朋友有两个特点:一是胖,一是逻辑思维能力为零。两者必居其一,或兼而有之,否则跟我成不了朋友。冯如庸不算胖,只能说是结实。所以后来我们能成为朋友,显然是因为他的逻辑太散乱了。首先,他自己想出办法,却归功于我。其次,一般的男生遇到他那种情况,哪儿还有心思想出什么办法?第三,他想出的那个办法也太天马行空了。他遇到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一天,他发现姑娘有男朋友了。这个故事,如果不是因为他实在太蠢了,每次我讲到这里都几乎讲不下去。自己喜欢的女孩有了男朋友,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吗?就算不哭,至少也应该做出明智放弃的决策才对。冯如庸却不这么想,他高兴起来,有两个原因:
其一,他听见那女孩的男朋友叫她“小童”。也可能是“桐”或别的什么字,这不是他关心的。要是有机会面对面,只消问一句“您贵姓”,不就知道姑娘的全名了吗?
其二,那男的骑摩托车。这不就行了吗?比自行车靠谱多了,只要说服老板增加一个修摩托车的业务,不就结了?
听完,我目瞪口呆,瓶子差点儿掉了。我从没听过这么神经病的分析。我们知道,一般人们说的“神经病”往往是“精神病”,但我觉得他这真的是“神经病”,是发生在大脑某个关键区域的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否则解释不通。我想要反问的问题千头万绪,最后落在这样一个问题上:怎么说服老板增加修摩托车的业务?冯如庸说,嫩咋这傻,能多赚钱干吗不赚啊!我问,你会修吗?冯如庸一缩脖子说,我×,这我倒没想过咧。
夏天过去了,冯如庸工作的修车铺门口支起一个落地灯箱,上写三个大字:摩托车。这主意是冯如庸出的。他对老板说,这一条街都是修车的,谁也不会以为嫩是卖车的,灯箱就这大个儿,能省一个字是一个。冯如庸要是把这些智力用在正道上就不会有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