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拳王郑观山(第4/7页)
在郑观山打过的架里,这是最莫名其妙的。众所周知,他找碴儿打架都是无理由的,而找碴儿跟他打架的多少都有个由头,所以这不属于此类情况;反过来,作为找他打架而没有理由的第一个人,这家伙又太弱了,似乎一拳就被打断了肋骨。打完之后,这人就呈一个扭曲的L形倒在地上不动了。前面已经分析过了,郑观山不可能送他打伤的人去医院,在店里打伤客人也不是头一回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为什么。这时候我们恰好走到了吸烟区,点上了烟(他没烟,蹭我的)。
郑观山说,他把那人拎起来准备扔出去时,那人突然哇的一声吐了。他问酒保:“这人喝了多少?”酒保说一杯红酒还没喝两口呢。郑观山觉得蹊跷,以他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判断那一拳击打的位置不会引起呕吐。他艰难地蹲下身,问道:“你来之前还跟别人打架了吗?”我听到这里烟都差点儿掉了,这叫什么逻辑?郑观山接着回忆道,那客人挣扎着想起来,突然一捂胸口,就昏倒了。
送到医院以后,客人醒了,忽然大哭起来。问他原因也说不清楚,只是一味地哭。大老爷们儿哭实在是太招人烦了,何况还是号啕大哭,郑观山不乐意了,举起醋钵大小的拳头道:“再哭凿死你!”哭声立止。在郑观山的温柔劝导下,那个瘦骨嶙峋、胸口挂着血和呕吐物的男人断断续续地讲了起来。原来这人姓王,是个老师,最近被诊断出食道癌,听起来是活不长了。王老师思前想后,觉得花冤枉钱拖着不死也不是个事儿,不如来一趟爱德华与卡特(注1)的遗憾之旅。他给自己开了个单子,上面写了自己没干过的事,其中有一项是“打架”。王老师这一辈子别说打架,连看打架都没看过几次,他能想到的跟人打一架的最佳场所就是酒吧(酒吧和夜店他分不太清楚)。其实这纯属脱了裤子放屁,他只要出了医院的门儿,找个开豪车的,对着车门踹一脚就行了。如果不愿意出门,就找个大夫打一顿也行,反正看起来他打不过任何人,对手其实是不重要的。以上是郑观山的世界观,不是我的。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郑观山那么浑蛋的,人们打架终归还是要有个理由,“我没打过架”这种理由不太说得通。思前想后也没有想出好办法,于是他只好坐在吧台上喝酒,这时候看到了郑观山。用王老师自己的话说——“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看见他就想跟他打架”。
郑观山听完王老师的故事,觉得他太可怜了,决定留下来照顾他。而王老师也善良地表示不要他赔钱,大概是觉得唯有这样才能达到打架的真实后果。而我听完郑观山的故事后嗤之以鼻,因为我根本不信他做事有什么理由。因为王老师没打过架而打了他,这并不应该产生什么愧疚感,何况此前我听说他打客人、打酒鬼、打房地产中介那么多回,也没产生过什么愧疚感。我这么说了以后,有那么一会儿,郑观山又把嘴抿成一字形,以至于我差点儿转身逃跑。不过后来他没揍我,只是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我打的每个人都不是白打的。”
对于这句话,我一开始理解为“我打的每个人,我都赔他钱了”。后来一想不对,他打的人都是他老板赔的钱。没过多久,我突然很偶然地想明白了这句话。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在店里玩儿了一宿之后,深感年纪大了,熬夜力不从心,晃晃悠悠地准备回家。郑观山突然蹦出来,问我要不要跟他一块儿去见个朋友。你瞧,俩人一起吃过一顿包子,就算认识了;又一块儿陪过一宿病人,就算熟了。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了两个共同的朋友——王老师和夜店经理。我跟这俩人都是点头之交,不过对于郑观山这种浑小子来说,点头之交已经太了不起了,跟他照过面儿没打起来的都能算朋友。至于天都快亮了要去见两位共同的朋友中的哪一位,自不待言,这里要说的是路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