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老学闲抄(第3/14页)

这是一篇写得曲曲折折的无神论。城,城也;隍,河也,“又何必乌纱袍笏而人之乎?”这已经说得很清楚。然而大家都“以人祀之;而又予之以祸福之权,授之以死生之柄”,“与之”、“授之”,很可玩味。神本无权,唯人授之,这种“神权人授”的思想很有进步意义。谁授予神这样的权柄呢?下文自明。不但授之以权,而且把城隍庙搞得那样恐怖,人亦{(左)鱼(右)回}{(左)鱼(右)回}然从而惧之。“非唯人惧之,吾亦惧之”,这句话说得很幽默。郑板桥是真的害怕了吗?城隍庙总是阴森森,“吾亦毛发竖栗,状如有鬼者”,郑板桥是真觉得有鬼么?答案在下面:“乃知古帝王神道设教不虚也”,郑板桥对古帝王的用心是一清二楚的。但是郑板桥并未正面揭穿(这怎么可能呢),而且潍县的城隍庙是在他的倡议下,谋于士绅而葺新的,这真是最大的幽默!我们对于明清之后的名士的思想和行事,总要于其曲曲折折处去寻绎。不这样,他们就无法生存。我一向觉得板桥的思想很通达,不图其通达有如此。

我们县里的城隍庙的历史是颇久的,有两棵粗可台抱的白果(银杏)树为证。庙相当大,两进大殿,前殿和后殿。前殿面南坐着城隍老爷,也称城隍菩萨,——这与佛教的“菩提萨堹”无关,中国的老百姓是把一切的神都可称为菩萨的,叫“老爷”时多。发亮的油白大脸,长眉细目,五绺胡须。大红缎地平金蟒袍。按说他只是县团级,但是派头却比县知事大得多,县官怎么能穿蟒呢?而且封了爵,而且爵位甚高,“敕封灵应侯”。如此僭越,实在很怪。他们职权是管生死和祸福。人死之后,即须先到城隍那里挂一个号。京剧《琼林宴》范仲禹的唱词云:“在城隍庙内挂了号,在土地祠内领了回文。”城隍庙正殿上有几块匾,除了“威灵显赫”之类外,有一块白话文的特大的匾,写的是“你也来了”。我们二伯母(我是过继给她的)病重,她的母亲(我应该叫她外婆)有一天半夜里把我叫起来,把我带到城隍庙去。我迷迷糊糊地去了。干什么?去“借寿”,即求城隍老爷把我的寿借几年(好像是十年)给二伯母。半夜里到城隍庙里去,黑咕隆咚的,真有点怕人。我那时还小,借几年就借几年吧,无所谓,而且觉得这是应该的。到城隍老爷那里去借寿,我想这是古已有之的习俗,不是我的外婆首创,因为所有仪注好像都有成规。不过借寿并不成功,我的二伯母过了两天还是死了。

我们那里的城隍庙有一个特别处,即后殿还有一个神像,也是五绺长须,但穿着没有城隍那样阔气。这位神也许是城隍的副手。他的名称很奇怪,叫“老戴”。城隍和老戴之间好像有个什么故事的,我忘了。

正殿前的两廊塑着各种酷刑行刑时的景象,即板桥碑记中所说的“刀花、剑树……”。我们那里的城隍庙所塑的是上刀山、下油锅、锯人、磨人等等,一共七十二种酷刑,谓之“七十二司”,这“司”是阴司的意思。七十二司分为十个相通连的单间,左廊右廊各五间。每一间有一个阎王,即板桥所说的“十王”。阎王是“王”,应该是“南面而王”,坐在正面。《聊斋-陆判》所说的十王殿的十王大概是坐在正面的,但多数的十王都是屈居在两廊,变成了陪客,甚至是下属了,我们县里的城隍庙、泰山廊都是这样。中国诸神的品级官阶也乱得很。十王中我只记得一个秦广王,其余的,对不起,全忘了。《玉历宝钞》上好像有十王的全部称号,且各有像(虽然都长得差不多),不难查到的。

城隍庙正殿的对面,照例有一座戏台。郑板桥碑记云:“岂有神而好戏者乎?是又不然。《曹娥碑目》云:‘盱能抚节安歌,婆娑乐神’,则歌舞迎神,古人已累有之矣。诗云:‘琴瑟击鼓,以迓田祖’,夫田果有祖,田祖果爱琴瑟,谁则闻之?不过因人心之报称,以致其重叠爱媚于尔大神尔。今城隍既以人道祀之,何必不以歌舞之事娱之哉!”郑板桥这里说得有点不够准确。歌舞最初是乐神的,因为他是神,才以歌舞乐之,这是“神道”,并不是因为以人道祀之,才以歌舞之事娱之。到了后来,戏才是演给人看的,但还是假借了乐神的名义。很多地方的戏台都在庙里,都是“神台”。我们县城隍庙的戏台是演戏的重要场地,我小时看的许多戏都是站在戏台与正殿之间的砖地上看的。看的都是“大戏”,即京剧。但有一次在这个戏台上也演过梅花歌舞团那样的歌舞,这种节目演给城隍老爷看,颇为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