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第19/35页)
卡尔想出了许多移动尸体的方法作为长篇的中心诡计。这必须先安排出复杂万端的状况,在此简单一两句难以交代清楚,极端的有将尸体隔着走廊扔出去,装成是在落下的地点遭到杀害的诡计。而更极端的则有大坪砂男的《天狗》,这是用石弓将尸体投掷到远方。有一种表演是把人体当成炮弹从大炮发射出去,若把它应用在侦探小说上,也可以成为一种诡计。投掷尸体或发射尸体,无疑是切斯特顿才能发挥到极致的幽默诡计。
至于其他类似的诡计,我一时忘了作者名,是侦探杂志LOCK的征文得奖作品。内容是用除雪车将尸体撞飞,落到前方地点,制造出不可思议的状况,颇有意思。
利用海潮,把载着尸体的小船送到远方以阻碍调查进度,这类诡计也很常见。西方的合作小说《漂浮上将》[18]、日本苍井雄的《黑潮杀人事件》和飞鸟高的某部作品、岛田一男的某部作品都是此例。
关于“无脸尸”诡计,我曾在其他随笔讨论过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收录于《续·幻影城》、《侦探小说之谜》)无脸尸
过去侦探小说使用过的、多如牛毛的诡计当中,有一类可命名为“无脸尸体”的诡计。
毁去被害者的容貌,使其身份不明,或是伪装成其他人的尸体,对凶手是非常有利的。实际案件中,有时候也会出现这种诡计,但小说中出现得更为频繁。尤其是在侦探小说尚不发达的时代更受作者喜爱。现在,只要出现无法辨认容貌的尸体,读者马上就会猜出“哈哈,一定是那种诡计吧”。所以已经不太能得到作者青睐了。但有些作者便将计就计,故布疑阵,误导读者认为容貌无法辨认的尸体就是另一个人,实际上仍然是一开始就推测的那个人物的尸体,这种诡计其实不太有意思。
要让被害者的脸无法辨认,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以钝器砸烂尸体的脸,或以烈药毁容,使其面目全非。还有一种方法是砍下脑袋,只留下没有首级的身躯。这种时候不必说,当然要脱下死者的衣物,换上别人的衣服。
可是即使这样做,人类身体应该还是有些可供亲人辨认的特征,像是妻子,即使没有头,也认得出丈夫的尸体。所以侦探小说使用这类诡计的时候,只能让没有任何亲人的被害者登场。
还有另一个难题。现在办案,用指纹辨认身份的技术发达,如果被害者有前科,或曾经自愿提供指纹给警方,立刻就能查出身份。此外,只要用遗留在被害者触摸过的东西上的指纹与尸体相比对,真假也能立现。所以凶手除了让尸体的脸无法辨认,还要将尸体双手的手指砸烂或切断。可是那样的话,马上就会被人看出伪装尸体的企图,这种“无脸尸体”的诡计从现实面来看,其实困难重重。
这种诡计有许多变形。例如美国作家劳森有一篇《无头女郎》,一名女士因为面部受了伤,头部缠满了绷带,而她真是那位女士吗?还是其他女人乔装的?我也在《地狱小丑》这部通俗长篇中使用了同样的点子。换句话说,“无脸尸体”的诡计也可以应用在活人身上,而这也不一定是整容,只要包裹起来,也可以得到同样的效果。戴着假面具死在狱中,终于没有公开真面目的“铁面具”传说,也可以说是与该诡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活人也可以靠整形外科手术来变成另一个人(例如《总统侦探小说》及江户训乱步的《石榴》)。
还有另一种变形,是切斯特顿的《秘密花园》(The Secret Garden)及克雷格·莱斯夫人的《美好的犯罪》(Having Wonderful Crime)这一类。这不光是将被害者的头砍下,还得与其他尸体的首级掉包。实际上,除了古代战场,应该不会有人做这种事,不过在小说中,通过作者的渲染,是非常合理并有说服力的。